這篇文讓我想起以前租屋的一些經驗
1. 好幾年前第一次在外面工作租屋的時候
租到一間由房仲代管的租屋,想要連絡房東必須透過房仲來傳話
(為了敘述方便,以下直接以房東來代替稱呼房仲)
屋內有一個很簡陋的衣櫥,骨架是塑膠管,夾層之間則是用不織布
網路上找不到同款式的圖了
但跟以下的物件有點類似,只是它的外表是正常的衣櫥外型,有少量的夾層跟抽屜
https://i.imgur.com/FB18HWX.png
想當然這種衣櫥不能支撐太多重量
但這間租屋已經換過許多房客了,也不知道以前的房客是如何使用的
經年累月的使用下,不織布的隔層早就因為放太久的衣物,已經下陷出一個坑
根本沒辦法好好放置衣物
於是我就跟房東反映這個衣櫥已經不堪用了,能否換一個比較新式的衣櫥
想不到房東的說法是,這個衣櫥只是「很難用」,並非「完全無法使用」
因此認為沒有換的必要,拒絕我的要求
我當然覺得超莫名其妙的
因為用這衣櫥的人又不是你,你當然會覺得這好像還能用
換作是你來用用看啊
但想也知道房東的權力一定凌駕在房客之上
就算我再怎麼描述衣櫥的不堪用之處,房東只要堅持不肯換,那就是沒轍
我只好自掏腰包購置新的衣櫥,退租的時候再還給他
(退租後房東還反映我怎麼沒有在換衣櫥前先跟他說)
2. 接著這是發生在我目前租屋的事情
我剛搬進來跟房東看房的時候,發現衣櫥的抽屜滑軌部分已經損壞了
於是就立刻跟房東反映這問題
房東也不到幾天就請人來維修
可是維修的人只是用很簡單的工法(墊個厚紙板)就說已經修好了
當下雖然是恢復可正常使用的狀態了
但可想而知這根本只是暫時性的修復而已,不能長久使用
所以用了四個月後馬上就恢復原樣了
我就跟房東表示能否再請人來修理
房東就宣稱,他已經在我入住當下就把家具修復成可用的狀態了
如今衣櫥又故障,那屬於我「個人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應該要自己想辦法解決
於是我莫名其妙指數再+1
這明明就是因為當初修復的工法太隨便,所以才不耐用的
沒想到過一段時間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竟然要算在我身上!?
那要不要乾脆不要用屋內任何家具算了?
讀到這邊
如果你是一位有一點基本的理財觀念、懂得邏輯思考、判斷前因後果的人
將以上的兩個例子整合起來,你會發現以下房東必贏的惡性循環:
https://i.imgur.com/91JBexK.png
說真的,我覺得政府應該要立法,制約這類貪小便宜的房東
因為房客不可能有高於房東的權力
只要房東拿出各種理由忽視房客的要求
那房客就真的只能自掏腰包,或是不肯屈就而搬走
如果連基本的居住都無法安定下來,那要如何安定社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