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扶基金會高雄縣家扶中心
莫拉克颱風受災學童助學金申請辦法 99.01.06
壹、計畫目的
莫拉克颱風所帶來的豐沛雨量重創台灣中南部,造成許多地區遭受嚴重淹水,目前政府積
極投入救災工作,惟在風雨之後,這些遭受侵襲的地區面臨需要重建的工作,依本會之宗
旨和精神,應針對受災地區提供生活重建的協助,尤其是接受本會協助的家庭,以及家中
有兒童的家庭,提供協助,因此,擬定本計畫提供協助受災地區重建。
貳、申請對象
凡為「八八水災」受災戶,戶籍設在高雄縣,具有下列4項受災狀況之一者,且家中有25歲以下之在學學生(大學、大專、高中職、國中、國小)方可申請此項助學金。
1.受災房屋毀損。
2.遷村無法居住。
3.父母罹難或受重傷。
4.短期無經濟收入。
參、限制
1.就讀碩士班、博士生、進修在職生、在職專班、空中大學等則不予補助。
2.低收入戶、原住民身份、或已獲政府、其它民間團體補助者,儘量不予列入,然若經推薦老師評估確實有家庭困難,雖有補助仍不足,則不受限制。
肆、申請文件
具有上列4項受災狀況之一者,由家長提出受災戶證明及以下文件之一。
1.受災房屋毀損->請檢具重建或修繕估價單或付款單據。
2.遷村無法居住->被安置者請檢具安置證明並提供安置中心聯絡電話。
3.父母罹難或受重傷->請提供死亡證明或醫師診斷證明。
4.短期無經濟收入->因水災受影響而導致經濟困頓。
伍、繳附證件:
1.申請表
2.受災證明
3.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陸、申請時間
1.上學期於98.10.21至98.11.20截止。
2.下學期於99.03.01至98.03.25截止。
3.採通訊受理,以郵戳為憑。(寄到高雄縣岡山鎮竹圍東街182巷12號,八八水災助學金收
)
柒、核發標準
1.國小、國中每學期每名伍仟元。
2.高中每學期每名壹萬元。
3.大專生每學期每名貳萬元。
捌、注意事項
1、本助學金申請以學校老師為推薦人。
2、申請者除需填寫申請表外,亦請學校造冊,統一彙整所有申請資料+名冊,寄到高縣家扶中心)
3、高中職以上需檢附學生證影本及註冊章。
4、檢附三個月以內的戶籍謄本,若父母與申請者不同戶籍者,需另外檢附戶籍謄本,不受理戶口名簿。
5、請申請者務必填寫整潔,字體請勿潦草
6、繳附文件敬請依序排列,並請注意相關規定及申請辦法。
7、所有資料必須正確無誤且有事實憑證,若提供不實資料,將喪失參加資格。
8、所申請資料請自行留底,恕不退件,証明文件可提供影印本。
9、凡申請通過者,將由家扶通知學校,並請轉告學生,一律到高雄縣家扶中心領取助學金。
10、申請表格、彙整名冊電子檔,請上高雄縣家扶中心網頁
http://www.ccf.org.tw/31/88_downloads.html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