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財團法人文殊文教基金會優秀清寒學生獎助金

作者: j3236494cg (茄子)   2010-01-31 00:13:58
財團法人文殊文教基金會優秀清寒學生獎助金申請辦法
壹、獎助學金之種類、名額、金額:(視情況得增減之)
一、大學院校10名,每名$5000元。
二、研究所:10名,每名$5000元。
三、佛學院及研究所:10名,每名$5000元,申請時須附論文一篇題目自定(限二千
字以內)
貳、申請資格:凡前各級學校肄業之學生,具有下列資格者均可申請。
一、本學期尚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須由學校蓋章證明) 。
二、未享受公費待遇者。
三、家境清寒者(孤兒或單親家庭或持有政府低收入戶證明者) 。
四、前學期「學業」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參、申請期間:
每學年度第一學期:每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肆、申請手續:填寫本會印製之申請書一份(請向學校單位索取或自行拷貝)
連同下列文件由學校(或個人) 直接函寄本會:高雄市前鎮區嘉陵街六號。
一、申請書一份。
二、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或在學證明書一份(須加蓋教務處章)
三、學校正式成績單一份:影印須加蓋教務處章,並經學校蓋章證明「未領其他獎助學金」。
四、家境清寒證明書或其他文件一份(此項出家眾可省略) 。
五、家庭成員名冊:註明年齡及就讀年級或目前職業單位(此項出家眾可省略) 。
六、申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未與家人同住者,請另加申請一份家人之戶口謄本(戶口名簿影印本不受理) ,此項出家眾可省略。
七、佛學院及佛學研究所請附論文一篇。
伍、備註:
一、除審查部份外,申請表資料請填寫完整,否則不受理。
二、資料請依上面順序排列整齊。
三、申請資料文件一律不退回。
四、獎助金一律由學校代為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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