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臺中市98-2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作者: j3236494cg (茄子)   2010-02-12 18:12:56
獎助學金名稱:臺中市98-2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資格:
1.設籍台中市6個月以上低收清寒學生(不含研究生)。
2.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3.操行成績80分以上。
申請方式:送生輔組彙辦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9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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