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nkaya (續)
2013-10-23 23:01:32請容我先貼我寫的信...
剛才回覆推文時花費太多時間上色了,這篇讓我偷懶一下<攤>
標題:森川智之的見面會為何不可以在網路上發表心得repo
您好
如標題,請問為什麼森川智之的見面會不可以在網路上發表心得repo?
晚場開場的廣播直接挑明了「此次活動禁止發表repo在FB、推特、PTT、微博、噗浪」,
請問禁止的理由為何?
有人說「活動內容是台灣限定,是日本沒有的」
↑所以?有多少日本人看得懂繁體中文?要防止日本粉絲爆動嗎?
有人說「要避免版權爭議」
↑所以?貴公司這幾年來辦了很多talk show和見面會,哪一次訪談沒有提到版權作品?
有爭議的話那早就該出事了
對於這次的活動,我非常感恩也很開心能見到森川本人。
縱使有些小細節不太滿意,
但整體來說仍是非常值回票價的好活動
作者:
RyukaS (咚啾)
0000-00-00 00:00:00那只好來挑戰一下了(捲袖子)
作者:
c880529 (玥櫻)
0000-00-00 00:00:00所以只能寫寫怎麼保養喉嚨對台灣印象之類的Report嗎w
作者:
RyukaS (咚啾)
0000-00-00 00:00:00忘記說謝謝K大貼信件過來,終於可以放心的寫不含內容的Repo了.....雖然感覺還是很難XDDDD
作者:
shenigh (開小花)
0000-00-00 00:00:00結果跟主辦開場說的"台灣殺必死考量"有很大出入了啊…
作者:
okiayu (殊沫)
0000-00-00 00:00:00唱的歌曲或角色台詞不能寫也就罷了,可是如果像原po舉例的
作者:
RyukaS (咚啾)
0000-00-00 00:00:00然後那個Repo示範QA我竟然看懂了XDDDDDDD
作者:
okiayu (殊沫)
0000-00-00 00:00:00那種方式,就算寫出角色名字有侵犯什麼著作權嗎?
作者:
zelsatan (LANDREAALL)
0000-00-00 00:00:00我想這個官方這個說法的話,應該不是去看的粉絲會觸犯到著作權,而是寫上這些角色名字的repo會留下主辦方在售票演出中,也許是沒有付這些角色的版權費,就利用他來營利的證據?
作者:
shenigh (開小花)
0000-00-00 00:00:00推樓上
作者:
okiayu (殊沫)
0000-00-00 00:00:00噢噢!!謝謝樓上解釋,也謝謝原po分享信件
作者:
zelsatan (LANDREAALL)
0000-00-00 00:00:00第一句打錯Orz不是去看的粉絲,是寫repo的粉絲
作者:
kanabox (kana)
0000-00-00 00:00:00感謝PO出回信,全部都(逼─)感覺像是什麼下流段子連發呢w
作者:
okiayu (殊沫)
0000-00-00 00:00:00可是巴哈那篇特別報導裡提到的問題,就直接寫出賽菲羅斯的名字了啊...這好怪
作者: Ilare (伊咧?) 0000-00-00 00:00:00
大概是賽菲羅斯的版權有拿到吧(噗)
第2點我是覺得不過份啦,聲優廣播聽多了就知道他們大多時候講到別的作品或是某商品之類的,都會馬一下避個嫌,我想只要不是直接使用,稍微暗示應該是OK的
作者: iamtsuyu (攸夜) 0000-00-00 00:00:00
所以這算是日方的意思吧,FF也不能作主,糾結不能放角色名﹑作品名﹑歌曲名這點是否有些沒意義呢?
作者:
reap5s (Julie)
0000-00-00 00:00:00「不能公開活動內容是日方經紀公司的要求」等一下,我沒記錯的話森川社長是自己開公司對吧, 那麼這句話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成是森川社長的意思? 我覺得很不可思議的是原PO口口聲聲說自己有質疑的權力,寫給開拓的信的內容與口氣居然是一面倒的偏向責備甚至是譏笑。就像所有人所說的話,要完全不提到涉及到版權問題或是聲優隱私的內容是完全不可能的,也許就是這樣開拓才更小心的直接用全面規範的方式要求觀眾不要公開活動內容。為了要給日方留下好印象,當天有參加的人大部分都很自制, 我把這樣的態度與動作看成是體諒主辦單位與給予日方的回應。另外原PO提到從來沒聽過有被下封口令的聲優活動,正好上個月在日本就有一場這樣的售票活動, 是櫻井孝宏自己辦的售票活動, 性質非常相似這次森川社長的見面會, 官方和本人強烈嚴禁內容被發表在SNS上。除了不希望自己隱私被公開評論, 也希望見面會的內容是只有能來參加的人才能有的回憶。我覺得把這件事情換個角度想也何樂而不為,我想不管有去沒去、想公開內容或不想公開內容的人, 共同的目標都是希望主辦單位能夠繼續舉辦類似的活動,何必要為了這點小事而讓開拓感到困擾呢?當然, 如果原PO三番兩次的只是想戰和自己想法不同
雖說之前就聽過日本非常注重版權方面的問題,可是真的什麼名稱都不能提到感覺很像是變相的要大家[啥都別寫]
作者:
reap5s (Julie)
0000-00-00 00:00:00的人、為反對而反對那我也無話可說了(笑)
儘管如此......我還是好希望kaji跟鳥海也有機會來喔QAQ!!
我拿來相比的並非「聲優廣播」&「粉絲REPO」,而是「聲優廣播」&「聲優個人活動」這兩項同屬工作的情況在可能未取得作品授權與公告得不清楚這兩點上,主辦跟日方的做法都有瑕疵,但是若是真的未授權,那看到那樣內容的我們也算是得了便宜,為此REPO稍微避個嫌是很過分的事情嗎?沒人說一定要消音,不能用專有名詞,有不能用的寫法,實在不懂原PO為何糾結這點
作者:
reap5s (Julie)
0000-00-00 00:00:00謝謝原PO!那麼等原PO收到森川社長的回信的時候,務必再來聲優版公開信的內容,讓版友們自行判斷森川社長的意思。
作者:
shenigh (開小花)
0000-00-00 00:00:00不太認同付高價進場看未授權內容是得了便宜還要幫低調的想法欸....取得授權是主辦單位獲得收益的交換責任吧....這感覺就跟我去餐廳吃飯吃到保育類野生動物 店家做的是野外獵回食材的近無本生意 但是我吃到平常吃不到的生物=賺到了 所以要幫店家掩蓋不能糾結...?
sh大>所以我說他們在這點上有瑕疵,當然粉絲們可以選擇不遵守,但同樣的就會影響到未來可能無法看到有版權物的演出。對粉絲來說遵守與否也只是利益權衡問題以sh大你的例子來說,你大可去檢舉那間店,但如果你是喜歡吃而且希望以後還吃得到的人,是否就會選擇幫忙店家掩蓋呢?
作者:
shenigh (開小花)
0000-00-00 00:00:00難道沒有一個選項是店家認錯並且用正規管道取得食材嗎...既然是個收費而且高價的活動 版權合法不是很基本的嗎OTL
作者:
iru0118 (宅腐雙全阿露子)
0000-00-00 00:00:00可能是因為我參加過同樣是同個主辦的福山潤場。記得當時那場福山有親自解釋到日本在版權及角色形象上很嚴苛,才會希望寫Repo時不要提到。這次森川是沒說,但主辦回信也透露是日本方面的意思,個人覺得這個要求並沒有很過分
sh大>坦白說,要為這小小的活動去處理麻煩的版權,若
作者:
reap5s (Julie)
0000-00-00 00:00:00太好笑了!我是對這個規定沒有質疑的人。如果原PO現在覺得怕
作者:
reap5s (Julie)
0000-00-00 00:00:00丟臉還是理虧的話,請拉和你同意的人下水吧。未經本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名義可是要負法律責任的(笑)
如果主辦也不知道演出者到底會提到哪些與版權以及角色形象的內容呢?如果知道後他們需時間一一去溝通、去道歉呢?有些事其實沒那麼複雜,立場不同罷了
作者:
zelsatan (LANDREAALL)
0000-00-00 00:00:00如果全部角色都事前取得許可跟付版權費,門票收入大概還還捉襟見肘吧,可以期許或建議FF下次更謹慎走這些程序然後粉絲也要面對門票可能在漲價的情況,有利有弊
我很意外原PO居然會認為我體貼官方,儘管我已經明說主辦做法有瑕疵。就我個人的立場而言,我是反對使用未授權作品的,甚至認為如果無法取得授權,表演內容屏除版權物也沒關係的。然而,今天我們都已經看了,不管願不願意我們都是共犯,與其為了無謂的執著把事情鬧大,讓主辦跟日方牽扯上版權糾紛,影響未來辦活動的意願,何不這次就低調一點,然後建議主辦未來舉辦活動時在版權的使用方面再周全一點呢?
作者:
anny2655 (阿竫-赤飯とピコは俺の嫁)
0000-00-00 00:00:00他們很不會想欸…repo其實也算是另一種宣傳方式,很多活動的第二次人數會增加,很大的原因就是repo
作者:
soceress (贏了世界又如何)
0000-00-00 00:00:00感謝貼出來官方回信~~~~
作者: reinko (diavolo) 0000-00-00 00:00:00
題外話 其實不用全逼逼逼的可以換個方式形容聲優們自己都常用這招奧步 比如哆拉○夢或是藍色有口袋的機器人 七龍珠Dra○ball或是收集球可以許願的龍
問一下 哪裡有FF原來說禁REPO的原文可以看?(剛好出國去不成的人OQ) 是FF用廣播的?
作者: reinko (diavolo) 0000-00-00 00:00:00
話說回來日本國內也不少聲優出演的EVENT會禁止發表於SNS上但大多數會是出演者自己開口講希望回去後不要擴散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