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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2日02:23
苗栗縣劉姓男代課老師,3年前跟外貌姣好且成熟的國一少女發生師生戀,
校方得知震驚將劉開除後,他也因此砸掉婚姻,卻繼續跟少女密集往來,
去年3月間跟少女多次上摩鐵嘿咻,直到少女懷孕被老師察覺報警。
但法官審理時,劉已跟少女結婚,今年初還產下一子,岳母和少女極力為他求情,
法官11日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輕判劉男8個月、緩刑2年,讓這對「老少戀」不用被拆散。
警方調查,劉姓男子(38歲)曾在國中當代課老師,
並擔任林姓少女(目前16歲)的班導師,林女外表出眾又外向,兩人互動產生曖昧情愫,
前年7月因校方察覺師生有不正當交往,將劉男解聘,醜聞東窗事發,
妻子難以接受丈夫外遇對象竟是學生,憤而離婚。
法官調查,劉丟了教職後,師生戀反倒打得火熱,去年3月到7月間,
劉男至少5次載少女上摩鐵發生性行為,直到她懷孕被老師發現報警,
但因胎兒太大無法拿掉,今年初生下一子,兩人也結為夫妻。
法官考量劉跟少女結婚,她和岳母極力為他求情,加上他目前在清潔公司上班,
是家中經濟支柱,若判決劉男入獄服刑,恐將使其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因此依跟未滿16歲少女發生性行為罪,輕判8個月,緩刑2年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楊永盛/苗栗報導)
出版時間0016
更新時間0223
法官考量師生戀已結婚,因此將劉男輕判。圖為苗栗地方法院外觀。楊永盛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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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考量師生戀已結婚,因此將劉男輕判。圖為苗栗地方法院外觀。楊永盛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