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妹酒醉遭撿屍性侵!崩潰訴:他用下體撬開我的嘴
2018/11/01 11:00 東森新聞
「有味道非常噁心!」台北一名24歲年輕女子去年5月因心情不佳,下班後獨自前往中山
區某燒烤店喝酒,不勝酒力的她,喝醉後打電話請前男友來載卻遭拒,燒烤店的張姓老闆
見狀便主動護送她回家,不料,到達女子住處時,張男竟色心大起,伸出鹹豬手撫摸女子
私處,甚至將下體硬塞入對方嘴中,所幸女子友人來電關心,張男才嚇得趕緊逃離。
根據判決書指出,該名女子到燒烤店用餐,席間覺得燒烤店老闆意圖不軌,但因為心情不
好狂飲5杯啤酒,喝醉後便致電給前男友,希望對方能來載人,沒想到對方卻以有事拒絕
,還將女子地址傳給在她身邊的燒烤店張姓老闆,要求張男幫忙護送前女友回家,但到家
後,張男見女子意識模糊,竟伸手撫摸她的胸部、大腿及臀部等部位,甚至脫褲硬將生殖
器塞入其嘴巴,這時,女子的友人剛好來電關心,她趕緊抓起手機打開視訊模式,正好拍
到站在臥室門口褲子脫一半的張男,張男見事跡敗露才急忙穿上褲子奪門而出。
女子酒醒後責怪前男友隨便給人她的地址,並在友人陪同下到文山分局報案求助,崩潰痛
訴,「他用生殖器撬開我的嘴巴,然後就直接...」但在法院審理期間,張男辯稱當時因
角度不順並未得逞,更稱男性生殖器不可能「撬開」嘴巴,但法官認為,被害人沒有誣陷
動機,「撬開」一詞只是表述能力不精準,且被害人事後確實出現被性侵後的心理反應,
綜合相關證據痛批被告雖已同意賠償被害人50萬元,但仍不願誠心悔過、執意狡辯,台北
地方法院最後依乘機猥褻、性交共2罪合併判處4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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