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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將安眠藥摻入威士忌迷昏按摩女趁機性侵。示意圖
淫男張紹尉2019年8月到北市一家按摩會館消費,見按摩女頗有姿色,連續兩天帶她出場
唱歌喝酒,第2天竟將安眠藥摻入酒內迷昏按摩女,趁機舔胸、性侵,事後按摩女的陳姓
男友在她胸口聞到口水味,察覺異狀,立刻聯絡張男質問後報警揪狼,張男雖否認犯行,
仍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台北地院認定張男下性侵按摩女,判他7年半徒刑。可上訴。
這起迷姦案起因於2019年8月20日,張男到按摩會館按摩時認識被害按摩女後,就春心蕩
漾邀約對方出場到KTVT唱歌、喝酒,隔天8月21日再約見面飲酒作樂,但這次是在車上玩
遊戲、喝酒,2人玩得正起勁時,車上的白酒喝完了,張男見有機可趁,佯稱去買威士忌
繼續喝,就趁機把安眠藥摻入威士忌中,按摩女才喝一口就昏睡。
此時,張男怎麼呼喊按摩女都沒有反應,他見時機成熟,立即對按摩女舔胸、性侵得逞,
隨即搭計程車送按摩女於晚間10時30分回到會館,此時,按摩女的陳姓男友早已在會館外
等候多時,目睹張男攙扶女友下車,由會館人員帶回休息片刻後,再把按摩女接到車上。
陳男見女友意識模糊,無法正常對話且衣衫不整,整理她的上衣時,又在胸部聞到口水味
,察覺有異,於是拿按摩女的手機回撥質問張男,並報警指控張男性侵。
按摩女清醒後,指張男是他的按摩客人,2019年8月20日認識第一天就被邀約到KTV喝酒、
唱歌,當時沒與張男接吻、愛撫,也沒發生親密行為,第二天是張男透過經理安排赴約,
原本要唱歌,但張男的公司臨時找他,就在停車場內在車上喝酒、玩骰子遊戲,輸的人罰
酒,喝完1瓶白酒後,張男下車去買威士忌,當時還很清醒,但喝了一口威士忌酒就失去
意識,後來發生什麼事完全沒印象。
按摩女還說,還沒失去意識前,張男完全沒有撫摸她的身體,回到會館才漸漸恢復意識,
但全身癱軟無法走路,還吐過2次,男友到會館接她時,發覺不對勁,又聞到她胸部有口
水味,於是拿她的手機聯絡張男出面,質問後確認遭下藥性侵。
張男審理時雖坦承2019年8月21日晚間有開車載按摩女到停車場,並在車內一起喝酒,後
來下車買威士忌繼續喝,當時有親吻對方胸部並撫摸下體,直到10時許就搭計程車送按摩
女回會館,但辯稱,「我與按摩女第一天認識就在KTV內接吻、愛撫,本來要性交易,但
顧及有服務生進出就沒繼續,隔天再約見面,我們就在車內喝酒,對方當時沒醉,意識也
清楚,我有親吻她的胸部並撫摸下體,對方當時沒拒絕或反抗,都是合意的親密行為,更
沒有下藥性侵」。
法官認為,被害人指證歷歷且與男友、同事的證述一致,且被害人尿液中驗出2種安眠藥
成分,被害人的陳姓男友還證述,「當時整理女友上衣時聞到胸部有口水味,..」,另調
查確認被害人案發前沒有精神疾病就診記錄,確認平常沒有吃安眠藥習慣,當天她也沒服
用,又驗出被害人胸部、下體內有張男的DNA,另被害人案發後身心嚴重受創,終日在家
,並到精神科診所看診,認定與遭受性侵害反應相符。
因此,法官認定被害人確實遭張男下藥昏迷,張男再趁機親吻其胸部並性侵得逞,審酌張
男嚴重侵害被害人性自主決定權及健康權,且否認全部犯行、飾詞狡辯,至今未與被害人
和解並取得諒解,毫無悔意,因此依以藥劑強制性交罪重判張男7年半,可上訴。
(張欽/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