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文一堆鍵盤律師實在看不下去,我廢文王來告訴你吧
性交的定義是性器官或其他身體部位例如手指、舌頭...與對方的性器官摩擦、接合、進入
(詳細可以自己去翻刑法)
你只有摸摸所以根本就不會構成性交,自然就沒有交易這個問題
而且重點是,性交易如果是以私密或隱密的方式進行例如私下約在家裡或摩鐵...只要沒有公開或向外界揭露,都沒有違法,而且這是屬於個人私生、人品道德問題,法律基本上不會管
舉個例子,甲男跟乙女雙方合意以3000$代價約砲,整個過程沒有第三人知道,這樣就沒違法
另外,男女朋友修桿愛撫是彼此熟識交往或感情上的來往,就算每次修桿都有金錢或對價關係,只要跟上面講的是以私密或隱密的方式進行就沒有違法
※ 引述《Townshend (Pete)》之銘言:
: (這篇在討論法律問題)
: 有個有點閑錢的朋友很忙沒時間交女友培養感情
: 想摸摸女人但又不想違法性交易
: (也避免長菜花或被仙人跳的風險)
: 當然也更不可能去當違停奶襲哥
: 法律規定:
: 「性交易」是指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所以只要有對價,不論是用金錢或其他有價值
: 的東西支付的性交或猥褻行為,都算是性交易
: 不知道如果只摸不做有違法嗎
: (如果違法 男女朋友間的撫摸不就也算猥褻行為嗎?)
: 假如沒違法 公道價大概range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