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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妹作陪 大叔酒後毛手毛腳被判緩刑
2022-02-20 09:32 聯合報 / 記者陳宏睿/台中即時報導
彰化縣張姓男子去年初在台中市北區某KTV喝酒時,透過經紀公司指名一名女子作陪,在
包廂內涉嫌對女子,環抱、親吻背部,遭女子撥開後,繼續環抱女子、撫摸胸部,最後還
以手企圖撫摸張下體,女子逃離包廂後報警。台中地院審酌,張與女子達成和解,全案依
強制猥褻罪,判7月徒刑,緩刑2年。
判決指出,彰化縣張姓男子(38歲)涉嫌在去年3月凌晨3時許,在台中市北區某KTV包廂
唱歌,期間找來經紀公司指名一名女子作陪,張要女子坐在身旁,張酒後為逞私慾,撫摸
、親吻女子背部多次,女子以手撥開張雙手,並嗆聲「不要再抱我、親我、摸胸部」。
但張不理會,繼續犯行,甚至企圖撫摸女子下體,女子氣得起身離開包廂,並報警處理。
警方調閱監視器,並根據女子與經紀公司的通訊軟體截圖、女子證述、張的供詞等證據,
認定張涉嫌強制猥褻,依法送辦。
台中地院審理時,張承認涉案,並與女子和解,賠償協議金額,法官審酌,張經此偵審程
序,已能知所警惕,不會再犯,全案依強制猥褻,判刑7月,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
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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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張姓男子去年3月涉嫌在台中市北區KTV猥褻傳播妹,因雙方達成和解,台中地院判
緩刑。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