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誆「濟公乩身」陰道畫符除嬰靈 摩鐵作法性侵妻子女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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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22年3月29日〔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
桃園市柯姓男子輾轉得知蘇姓妻子同事曾經墮胎,竟假借「濟公師父乩身」代為除嬰靈,要
妻子幫忙將同事約至摩鐵作法,還找來另名邱姓女友人從旁幫腔,讓女子深信嬰靈嚴重後,
瞎掰「可在陰道內畫符」逼女子就範,柯男犯後坦承不諱,被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徒刑
。
柯男離譜行徑也讓妻子、邱女遭到牽連,一度成了「性侵共犯」被法辦,因無證據證明2人
知道柯男詭計,均獲不起訴處分;判決指出,柯男於2019年11月與妻子結婚,從她口中得知
其同事曾經墮胎,便要妻子代為轉達「妳有被嬰靈纏身,我老公是濟公師父乩身,可以幫妳
處理」,並將同事約到桃園市某摩鐵「作法」,避免女子起疑,柯男要妻子同行。
3人抵達摩鐵後,柯男先以淨身為由,指示妻子用高粱酒澆淋女子,要女子連喝5杯高粱裸身
躺在床上,再以畫符方式佯裝作法,為了讓女子更加信服,柯男找來邱女到場幫腔「妳嬰靈
很嚴重、不好處理」,待邱女離開後藉口將妻子支開到另個房間,隨即明示女子「發生性行
為比較有效」,見女子反抗、拒絕,柯男復稱「可在陰道內畫符」,女子因畏懼嬰靈纏身而
答應配合,柯男以手、口對女子性侵,過程中女子驚覺不對勁,隨即起身離開並報案。
柯男警訊、偵訊及審理時均坦承不諱,辯護人以其有輕度智能障礙、不排除行為時有依其辨
識而行為之能力薄弱情形,桃園地院囑託醫院進行鑑定,鑑定結果認為犯案當時,柯男辨識
自身犯法行為能力及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未達顯著減低,法官認為無從依據「刑法」減刑
,亦無情輕法重之憾。
審酌柯男以嬰靈纏身為由對女子強制性交,致使女子身心嚴重受創,惟犯後坦承、態度尚佳
、領有輕度身心障礙證明、至今未取得被害人囿恕等理由,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6月徒刑,
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