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性侵8歲兒子「數百次」還一犯再犯 法官決定重判了
2023-10-16 17:42 聯合報/ 記者 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北部一名父親有「數百次」對8歲兒子性侵的過往,繼續以手拉兒子的下體、以手指插入
兒子的肛門,法院審理,採信被害人、學校導師等證述,認定父親犯罪,依對未滿14歲男
子犯強制性交罪判父親有期徒刑7年6月。可上訴。
檢方指控,父親明知兒子未滿14歲,竟於2019年某日在與兒子同住的住處房間內,以手褪
去兒子的衣褲後,撫摸兒子的身體、臀部,也用手拉兒子的下體,再以手指插入兒子的肛
門。
父親開庭時否認犯罪,辯稱是兒子找他玩耍,「我只是抱住兒子」,沒有性侵自己的兒子
。
父親的辯護人說,兒子案發時未滿8歲,為「弱勢證人」,證詞高度被誘導,有誇大的可
能,而且,另一件案子中,雖認定父親對兒子強制性交多達數百次,但驗傷單只載明些微
紅腫,並不合理;辯護人說,父親主觀上在是與兒子玩鬧,就算有將手指插入肛門,最多
算傷害罪。
法院調查,被害男童證稱,他上健康課跟老師說父親會摸他肛門跟尿尿的地方,讀幼稚園
大班、念小學一、二年級時都有,最後一次是2019年某日晚上,他跟父親說不要,父親這
樣弄他,他很不喜歡。
法官認為,被害男童案發時年僅8歲,在接受警察、檢察官及前一案交互詰問時,也還沒
有滿12歲,不過,男童並非全然懵懂無知,除非真的被父親手指插入肛門,他難以在事過
境遷後指述仍保持一致。
被害男童的國小導師證稱,男童曾大聲說「我爸爸會摸我屁股」,且說的當時表現是很疑
惑;導師作證說,男童試圖要講更多,不過,當下先阻止男童說話,也請男童下了課再說
等,法官根據相關證詞,認定父親侵犯兒子。
判決指出,父親令男童無法在家中獲得完足保護,且兒子的身心受創來自於至親,身心創
傷難以平復,考量父親犯後否認犯行、對兒子危害的程度,量處父親有期徒刑7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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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一名父親有「數百次」對8歲兒子性侵的過往,繼續以手拉兒子的下體、以手指插入
兒子的肛門。示意圖/ing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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