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教會3男童吃他「臭臭香腸」台中戀童男二審仍判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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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2024年9月6日(記者曾健祐/台中報導)
台中翁姓男子上教會佯稱幫忙照顧3名男童,帶回家過夜卻對他們口交、性交及打手槍,直
到教會老師發現異狀追問才曝光,男童直言翁用嘴巴吃他「臭臭的香腸」,台中地院一審將
翁送鑑定發現其有戀童傾向,依強制性交等8罪判8年10月,上訴後台中高分院二審昨天駁回
,仍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翁男2022年12月10日至隔年2月,帶教會認識的3名男童回家過夜,卻利用3
人洗完澡後躺在床上滑手機或一起洗澡時,對男童口交、性交甚至打手槍多達7次,後來家
長、老師發現不對勁報警提告。
台中地院一審時,翁僅部分坦承否認強制性交,辯稱自己有經過男童同意才口交,洗澡時是
無心碰到男童生殖器,也沒有硬上。
男童證稱,去翁男家裡時,翁有用嘴巴吃他「臭臭的香腸」,臭臭的香腸是指尿尿的地方,
自己有說不要,翁要吃前也沒問可不可以,自己當下第一反應是說「你幹嘛」。
男童還說,他叫翁放開、用手去擋他臉並打他一巴掌,坦言覺得這樣很髒、不喜歡,最後翁
才放開,自己趕快去洗乾淨並罵翁色狼,事後還被翁威脅不能跟家長說。
一審認為,男童就當時遇害情節描述具體,並未誇大且始終如一,應予採信,且本案是教會
老師發覺異狀,逐一追問後有男童提及才爆發。
一審審酌,翁僅因私慾朝3名男童性侵影響其身心,至今沒有和解賠償,依2個對未滿14歲之
男子犯強制性交罪、6個對於未滿14歲男子為性交罪,一共判翁男8年10月。
一審也提到,翁經送鑑定似有戀童傾向,且以照顧者身分連續多次侵害男童,應於徒刑執行
期滿前接受治療,若經評估仍有再犯危險,得再命強制治療。
翁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審理後,認為一審認事用法、量刑均妥適,9月5日判處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