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領了導師費的責任

作者: iversonyu (chuanyu)   2014-02-25 20:22:57
<幫朋友代PO>
朋友在高雄擔任國小巡輔老師,
102學年起與另一位搭檔開始領導師費,
想請教各位前輩:
1.有無法規「明文規定」巡輔班導師的職責?
2.若學校沒有設特教組長,領導師費的巡輔班「導師」便需要
跟著其他巡迴老師去開其學生的IEP,並且幫忙寫會議紀錄嗎?
請前輩指教了!!非常謝謝^^
作者: tina7481 (忘記背後,努力向前)   2014-02-25 21:24:00
1.無明文規定,基本上導師就兼辦特教行政業務2.開IEP應該是個管老師與外校的行政去開就好,除非該個案也有上那位導師的課。IEP的會議記錄應是個管老師寫,或交由外校的行政協助紀錄也是可以的。看個管老師與外校的默契囉。我自己是導師,會與搭檔共分導師費,事情一起做,但主要的行政事項還是我做,搭檔只是協助辦理
作者: SU28 (夏天)   2014-02-25 23:13:00
導師≠兼辦特教行政
作者: tina7481 (忘記背後,努力向前)   2014-02-26 11:31:00
同意樓上,不過小學校人力不足,只得老師自己做~
作者: s33202627 (山姆哥哥)   2014-02-26 13:44:00
良心阿~ 若是能夠感受對方都是付出的 就不會去計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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