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i730630 (邁向輕熟女,唉)》之銘言:
: 又要來請教大家萬年問題─特教津貼
: 關於特教津貼的算法,平日學期中我們都知道要以1800*任教特教班節數/16
: 但我現在有疑惑的是寒暑假的部分
: 在96年高市有發過文說明寒暑假「如有到校從事特教相關業務」才可以領特教津貼
: 敝校目前寒暑假的做法是原本的特教津貼還要再精算到校天數
: 舉例來說,我任教特教班的節數是12,則平日是1800*12/16=1350
: 若我寒假有到校三天,則寒假的特教津貼是1350*3/30=135
: 我想請問的是,寒暑假需要精算到天數嗎?
: 或者我有從事特教業務就可領原本平日的金額呢?
: 可以請問一下板上高雄市特教教師您們學校的做法嗎?
: 謝謝
大部分都是按月吧 那難道貴校的導師費是照至校天數 算
我有另外一個疑問 我們學校高市 是用12(組長節數)/18(專任教師節數)=$1200
教育局人事說的(但是最近看一到一個文 這是巡迴班老師任特教組長才 如此算)
若是資優資源班老師任特教組長 也如此算嗎
另外 特教班老師若任其他組組長(需行文教育局) 不能領特教津貼嗎
謝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