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大家好:
我是剛從普通班導師轉任行政的超級菜鳥特教組長,
學校是新北市公立小學,規模中型(四十幾班)。
本校大概是從教育局開始要求各校調查弱勢生以來,
就把弱勢生的調查、造冊、統計......等等業務,
都畫分到特教組來。
因為以前本校有些課後輔導的資源是由輔導室引進的,
(是社區上教會之類的資源,並非教育局的補救教學)
所以這麼畫分,其實也無可厚非,
畢竟弱勢生是最需要這些課後輔導資源的一群。
不過,大約三、四年前,
教育局開始推動公辦的補救教學,
並且把這項業務定位在必須實施的時候,
本校因為規模達到標準,
在教務處還新增了一個專門承辦補救教學業務的組,
同時,社區資源的課後輔導也因為一些原因而停辦了。
雖然如此,在我今年接任特教組的時候,
前任組長還是把弱勢生業務交接給我了,
在本校,弱勢生業務還是按照往例屬於特教組。
開學之初,因為新接任的關係,
還是由我把弱勢生調查表發給各班導師,
只是同時還要處理份內繁雜又還不夠熟練的特教業務,
因此,收回來的各班弱勢生統計工作,
我就拖延了一下。
前一陣子,教務處那邊補救教學業務的承辦人,
來跟我索取校內弱勢生的統計名單,
我只好在忙於特教業務的同時,
盡量趕出來給他。
只是,我很納悶,
雖然本校好幾十個特教生都會列在弱勢生名單上面,
但是不屬於特教生的弱勢生還有三百多個,
弱勢生這項業務,
在補救教學業務專責化之後,
真的還應該畫分在特教組之下嗎?
不是應該轉移到負責補救教學的那一組嗎?
畢竟,輔導室已經沒有來自社區的課後輔導資源,
而教育局規定必須實施的補救教學,
就是由那個新增的組承辦,並非由特教組承辦,
並且,補救教學就是要針對弱勢學生去辦理的不是嗎?
在此詢問一下各位前輩的看法,
也先感謝各位前輩的寶貴意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