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 失業補助 ?

作者: hobochi (起初只是朋友)   2016-08-02 19:06:00
※ 引述《spigstudio (spig)》之銘言:
: 没有續聘也不能申請嗎?
聘約結束30天後,如果還沒有找到新學校,確實可以去辦初申,因為14天等待期後辦初認
,等就服站把資料傳送勞保局,勞保局再查核一次就保資料的時間,如果有新學校的可能
多已起聘,自然不符申請資格,這對所有行職業規定應該都一樣的。(勞保局查資料已加
保就不會發了,只是其他行業可以辦提早就業獎助金)
應該很多版上的老師覺得沒工作2個月應該就可以領失業給付。但在勞動法規及相關理論
,定義的「失業」是指:有求職意願也有求職行動但找不到工作者。如果是已續聘者,大
多數都不會有「求職行動」,更遑論「找不到工作」的描述呀。
其實已申辦初申者,可以很堅持要辦,櫃檯人員是不能拒絕的,若資格不符,政府就會有
行政處分給您,屆時再循行政救濟管道訴願,甚至打行政訴訟,反而更可以讓法條更清楚

但,基於我前述的「失業」定義,應該救濟不成的~
我現在也是代理教師,只是過去在就業服務中心工作,請各位版友不要鞭我,我不是替法
條、就業中心說話,而是嚴格定義「失業」,真的不是單純這2個月沒工作(薪水)這麼
簡單。
至於櫃檯人員說什麼偽造文書就不用理他了,我們大可以說學校還沒有跟我簽約,我不知
道有沒有續聘(以我現在的學校,到今天都沒有正式通知續聘,只是聽說有續聘,而且之
前也有板友在起聘日前一天被告知不續聘),另外,就服站也不可能用這點小事移請檢察
機關提公訴,純粹是要嚇唬人兼嘴巴X!
作者: redissue (...)   2016-08-02 19:16:00
從7/1聘期約滿知道會被續約,相信大多數老師還是很有求職「意願」南征北討考試求職,去年8月中花蓮縣教師甄試還是人數多達2千人,相信意願是有的,只是不符期待,就像求職工作中薪資太低、距離問題也是可以拒絕的一環。
作者: tracytracy21 (維尼)   2016-08-02 19:21:00
意思是說如果確定會繼續聘,就不用再試了嗎?不管最後有沒有去,只要這兩個月有被錄取,都不算失業嗎?
作者: hobochi (起初只是朋友)   2016-08-02 19:21:00
真的考上教甄,也不能申請失業給付
作者: ljwlgw   2016-08-02 19:22:00
偽造文書部分不用理他?這話說的…
作者: redissue (...)   2016-08-02 19:23:00
當然不能申請,我覺得關鍵是「求職意願」的認定。
作者: hobochi (起初只是朋友)   2016-08-02 19:23:00
如果已確定會續聘,而繼續考其他代理,我想會被認定自己想轉換工作的尋職,應該比較難被當成「非自願離職」的尋職吧
作者: redissue (...)   2016-08-02 19:26:00
上面考試是指正式教甄無關轉換跑道,「屆滿是」非自願。
作者: tango2 ( ^^)   2016-08-02 19:27:00
問題在於就算不是續聘 考上別的學校 也一起被歸類為"續聘"
作者: boky520 (尋找幸福)   2016-08-02 19:28:00
我不是法律專業 但我覺得偽造文書根本不太可能 頂多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這兩者的要件還是有所不同的
作者: hobochi (起初只是朋友)   2016-08-02 19:30:00
考上其他的,如果時間卡不過去,就變成已就業(其他行業已就業也領不到)
作者: redissue (...)   2016-08-02 19:30:00
同意樓上,感覺政府想降低7.8月失業率、省錢找藉口而已
作者: tracytracy21 (維尼)   2016-08-02 19:31:00
我個人是沒覺得非拿到補助不可,問題是現在很多都不開正式缺,反正覺得代理是在一個很模糊地帶的族群,說好也不好,說壞也不壞......不知道該怎麼辦對於手頭緊的老師,很傷腦筋吧?
作者: redissue (...)   2016-08-02 19:34:00
8/2號申請14天後有撥款下,若在8/26考到代理要被拿回去
作者: tango2 ( ^^)   2016-08-02 19:35:00
其實重點已經不是續聘問題了 是代理身分就是不能領 很明顯
作者: hobochi (起初只是朋友)   2016-08-02 19:35:00
再講白一點,7-8月代理老師沒薪水是教育部要cost down ,勞動部當然不要買單,更何況代理教師在聘期內的勞動條件也不同於一般勞工,很難事事都要做比較,然後說不公平啊
作者: redissue (...)   2016-08-02 19:35:00
勞保追朔到9月,這樣跟一般勞工有一樣?
作者: tango2 ( ^^)   2016-08-02 19:38:00
政府直接修法改成代理老師不能領不就好了 為何不敢改呢?
作者: hobochi (起初只是朋友)   2016-08-02 19:39:00
我只能說這是特殊行業啊~不然一般勞工也可以說你們事病假都不用扣薪水,不公平啊
作者: tango2 ( ^^)   2016-08-02 19:46:00
不敢改就表示出問題了嘛 政府為何不能正視問題解決呢?
作者: hobochi (起初只是朋友)   2016-08-02 19:49:00
因為政府要員額控管,不能聘正式教師,才會有這一籮筐的問題
作者: tango2 ( ^^)   2016-08-02 19:56:00
趕快修改成職業歧視的法條 成為教科書的教材不是很好嗎?想針對特定族群就要趕快修法 而不是汙名化特定族群
作者: mesia (Say Forever)   2016-08-02 20:09:00
我後來覺得四年前推代理續聘這件事,很像是為了在現在擋代理教師申請失業補助在挖坑......
作者: tango2 ( ^^)   2016-08-02 20:11:00
所謂續聘應該是暑假薪水一起"續聘" 而不是沒薪水也算工作實質上 續聘的效果跟考別校的代理 根本是一模一樣的東西
作者: hobochi (起初只是朋友)   2016-08-02 20:13:00
時間上算起來確實差不多!我100年or 101年在職時,就知道局裡(現在的署)在想辦法不讓「持續有代理」的老師申領失業給付tango2大:所以我前面推文才說是教育部要省錢,勞動部不要買單啊(台灣政府的橫向連結很差的)
作者: clowve (霜降牛肉)   2016-08-02 20:25:00
政府不解決問題,就要去跟政府要啊.....只會抱怨是沒有效果的
作者: kakio (星星的淚光)   2016-08-02 21:35:00
這點小事偽造文書不用理他?別挑戰公權力
作者: ggknight (大頭)   2016-08-02 21:53:00
不爽樓上來告我啊補推。別理酸民讚
作者: kakio (星星的淚光)   2016-08-02 22:07:00
我又不是執法人員,我哪來公權力告人?
作者: ggknight (大頭)   2016-08-02 22:09:00
那就別隨意說什麼詐欺有的沒的。乖你可以退下了
作者: TinaJones (Deep River Heart)   2016-08-02 22:10:00
請各位版友理性討論 就事論事 本文暫以鎖文處理
作者: kakio (星星的淚光)   2016-08-02 22:10:00
有空的人去查查代理教師辦理失業認定,何時開始被關注的,為什麼會被關注,再來討論為什麼現在變成不能認定變成不能請領失業給付,跟提早就業獎助這件事情是監察院先動手查的,你們可以去問問監察院,當年為什麼要查這件事情,導致現在變成無法認定,無法請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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