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沒有這樣的想法
或是說 在沒有一擊必殺的前提下 不想做沒有回報的投資
一是社會風氣只會叫受到不公對待的人吞下去
臺灣勞工連自己的權益都不敢爭取 還妄想他會幫你
流浪教師連工會都沒有還妄想效法華航
何況教師還依法不得罷工哩
二是流浪教師還有像你這樣的豬隊友
整天不幫坦還拉仇恨
正式教師有爛的也有好的
流浪教師有好的也有爛的 一竿子打翻真是很蠢的作法
以我當過兩年行政的經歷規勸你
開口之前 要先思考講這句話的目的
如果對目的沒有幫助 就讓他爛在肚子裡
如果你的目的是爭取認同 很可惜的你是失敗了
如果你的目的是宣洩情緒 很明顯的你成功了
流浪教師的基數你以為很多 跟整個就業人口相比根本連毛都算不上
就算單教師圈比 依然不過2~3成
如果加上那些有實質影響力的退休教師 流浪教師的人口比其實約1成 可能不到
而會將委屈化為行動的人 以過去抗議行動來看 佔整體流浪教師不到一成
基於上述理由 連流浪教師自己都不幫自己 我怎麼幫助他們
當然 這是受到整個社會風氣的壓抑 我不否認 我只能說要看多委曲才會憤怒吧
薪水方面 數十年前的代理教師都是領滿12個月的
國家為了節省預算 甚至我懷疑是為了降低流浪教師人口
故意降低薪資以勸退某些基數
但沒想到臺灣薪資倒退如此嚴重
反而讓許多原本離開的人寧可回到圈子流浪
所以 我很自私的在這想提出一個概念
「明確訂立教師職權與罰則」
舉例而言 行動研究代理教師不得擔任第一作者
馬的真是可悲到一個境界
整天文章自己構思 自己收集資料 自己撰寫 馬的最後還要別人掛第一作者
這在學術界第一作者應該要被拖去鞭才對
而我們教育部居然規定正式教師要去當論文嫖竊者
有些活動是例行性的
例如校慶活動 科學週 文藝週 指導學生論文等等
這些代理教師應該也有義務參與
但是像什麼領先計畫 旗艦計畫 那種多年性的
麻煩就不要跟代理教師開口了
他們沒有義務要對學校有向心力 你聘書都不給人家 向心個屁
遇過老師臉皮很厚說 我有問過代理教師 他有同意阿
拜託 身為上位者就多想想 你開口了人家敢拒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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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教師擔任組長情況越來越嚴重
尤其近年觀察到流浪人口越來越多 為了糊一口飯 許多人開始願意吞下去
11個月聘期叫人家當組長真的很好意思
還笑著說當行政對考上有幫助唷 矮額你好意思講我不好意思聽
考季找不到組長 很多事情很麻煩
尤其當了行政一定會得罪人 代理教師有得罪人的本錢嗎
你們學校找不到正式老師擔任行政職
就該在校務會議上訂立輪值規範 而不是一起擺爛
個人建議 以代理教師擔任行政職 校長當年考績不得為甲
代理教師擔任行政職達三年以上 該校長需至教育局述職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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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教師考上後 專業能力老實說不需要唸到考教甄那種程度
所以有看過從此停滯不前 停滯個兩三年還好 停滯個10年根本很可怕
因此個人建議
正式教師每四年應參與該科教師甄試筆試
成績為PR1以下者 該年無考績獎金且不得敘薪 並隔年必須重測
第二年依然PR1以下者 必須調離教學職位
如不願調離 強制留職停薪 直到筆試成績通過為止
第三年PR1以下者 強制輔導並送教評會
公務員都有3%吃丙的淘汰規範 老師居然每年爽爽敘薪
似乎有點說不過去 整體淘汰1%我想並不過份 而且不牽涉開除 不需修法
當然會有些人說 上了年紀的老師讀書力不從心
再次強調 是抓最後1% 而且是連續兩年不到1% 再怎麼上年紀也不應如此
如果覺得還是太嚴 可以調整0.5%也沒關係 重點是不能沒有考核
連續兩年整體教師不到0.5%的筆試能力 不如還是把位置讓出來吧
成績計算可以包含當年度所有正式和非正式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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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定教師上下班時間 從此教學組長沒煩惱
可是這牽涉太多人的利益 應該很難
可以明定 教師應在鐘響結束1分鐘內到達上課教室
由該校人事室每日隨機抽檢
一學期達三次者 考績不得為甲 以此類推可以再增5次如何如何
聰明的人事都知道只要鐘響後站在教學組等就可以了
人事室算是學校中少數對教師有約束力的單位了
因為其特殊地位 強勢人事可以不鳥老師的 老師也不敢說話
其實法規有規定每學期人事應有兩次對教師出缺勤抽查
我們很清楚 最後都淪於跟公務員輪流吃餅一樣
法規沒什麼問題 執行的人有問題罷了
偶而也會有突擊抽查
人事行政局應將突擊學校簽到的結果上網公告
公告不是寫說誰缺勤 只是說你簽到時不在罷了 剩下大家自己解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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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是希望修正教師法第14條
明確且具體的規範那些行為是「有損師道」
而不是像現在不清不楚的自由心證
同樣的事正式教師PASS 代理教師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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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領18趴的人更有資格反對18趴一樣
我討厭導師班學生跟我抱怨為什麼常常找不到某些同事
我討厭在排課需求表上寫「無要求」 然後教學組長覺得我是好人
我也討厭只要某些同事教到自己的班 當年一定會有接不完的家長電話
我還討厭某些同事永遠在會議上大放厥詞講一些明顯違反法規的東西 看書一下拜託
我很難過聽到畢業生之間交流的共識 給○○○教到就等於廢了
這些事情無法消失 但可以改善
上述這些建議都是一視同仁
規範正式教師和代課教師
也規範你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