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沒有ptt帳號 我代po
經過詢問 就業服務站人員告知
他們可以跟各縣市教育局教育處要代理代課教師的資料
公部門對公部門
所以他們會有excel檔
google關鍵字就能找到申請失業給付老師的姓名
再到學校網頁或直接打電話詢問錄取日期
我聽了覺得不敢置信 為了防代理代課教師申請 居然可以做到這種地步?
(而且是A縣市申請 B縣市代理)
如果一切屬實 那麼教育部和勞動部就是互助合作的夥伴關係了......
※ 引述《Mieke (慟...)》之銘言:
: 我今年沒申請 是代朋友詢問
: 朋友自第一天申請滿兩個禮拜 昨天去就業服務站
: 就業服務站卻拿出他在A縣市的代理排序以及他在B縣市的代理獨招錄取名單
: 並告知依就業保險法第36條
: 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行為領取保險給付或為虛偽之證明、報告、陳述者,
: 除按其領取之保險給付處以二倍罰鍰外,並應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
: 其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 說審核雖然會通過 但之後要繳回 而且要罰兩倍的錢
: 所以他很擔心 問我是不是要取消申請 怕被罰錢
: 同時他也很驚訝就業服務站人員居然查得到
: 我說聘期根本就還沒開始 聘書也沒拿到 哪算是詐欺?
: 會被查出在B縣市的學校獨招錄取
: 我認為應該是前所學校的人事跟就服站說 因為先前服務學校的人事曉得
: 否則全臺灣那麼多縣市有那麼多代理代課
: 難道真的有辦法跟教育局教育處要每一個申請者的資料嗎?
: 在我的解讀 依就業服務法申請 也有失業事實 不該視為第36條之行為
: 但朋友擔心 所以還是想上來請教大家 是否也有遇到相類似的情況
: 另外 請大家向民意代表反映 代理代課真的很弱勢
: 國道收費員的訴求都能被聽到 交通部和勞動部也要處理了
: 為何我們申請失業補助遭擋 卻繼續被教育部和勞動部漠視呢?
: 我有寫mail跟某立委陳情 但少數人的力量是不夠的 大家要為自己的權利爭取
: 若不想讓我們申請失業補助 是否可以給代理教師11個月的薪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