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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國小目前共有11000名代理教師,不少代理教師與正式教師一樣工作整年、寒暑假到校
,但不少代理老師縣市給的聘期只有10個月,少了2個月薪水。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邀
請教育部業務報告,立委張廖萬堅指出,代理老師人數比率逐年上升,但這些老師心酸又
薪酸,教育部卻只是「道德勸說」縣市,應該要表態、要求各縣市給足12個月。張廖萬堅
指出,代理教師人數逐年增加,以國小來看,101年9345人、比率9.34%,104年已達11057
人,比率達11.47%,增加許多。教育部因少子化,不敢要縣市編列正式教師員額,用代理
教師替代,但這些代理教師工作和正式老師幾乎一樣,待遇卻不如正式老師,導致代理老
師流動率高,「學生同一科一學期換3個老師」。
教育部「國中小合理教師員額編制」105學年規畫補助3530名代理教師員額給縣市政府,以
13.5個月編列預算、每人每年補助65萬元。不過張廖萬堅指出,以教育部聘的代理教師可
領12個月,還有另外一群老師是只聘10個月,「這很不合理、一國兩制」,以後難道老師
還要分領教育部補助或縣市政府經費的?教育部應明確表態,不應只是道德勸說縣市。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國教署18日將邀集縣市政府開會,若代理老師確實工作12個月,就
應給足一年聘期及年薪,「一律給10個月是不對的」,但代理樣態多元,確實也有代理教
師一年工作未滿1年,不能要求縣市都給一年全薪,會再跟縣市溝通。
立委柯志恩則建議,教育部應修正「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薪資、年限
等條件明確界定,不要再授權各主管機關或私校可再自行補充規定,才能根本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