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在高雄的國中代理
第一段代理時間為 2016.11.21.-2017.01.20
第二段代理時間為 2017.02.10-2017.06.30
第三段代理時間為 2017.08.30-2018.07.06
中間代理的職缺
先是安胎假然後產假
目前是育嬰假
我想請問年終獎金的領取跟假別有關嗎?
我有問其他人 他說如果我是產假就不能領年終
因為產假為日薪計算?
但是我的薪資單上面都是寫月俸
再來則是我問了我們學校人事
他給我的資料 我的併計年資是從
106.01.01-106.01.10及 106.02.10-106.06.30
所以我年終才領取九個月
(3.4.5.6.9.10.11.12 月 加上 1月20天2月19天8月1天)應該是九月又10天才是
法規有寫畸零天數不足一個月以一個月計算嗎
他說畸零天數不到30天就不算?
所以我才領取九個月嗎?
問題有點多 再煩請大家幫忙回答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