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waynan指稱苗栗縣錄取無證教師
並指稱苗栗縣不知為何於108年更改簡章讓無證教師考試
誤以為waynan是指苗栗縣違法錄取無證教師
然而事實上該師於錄取後被取消資格
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都取消了還有什麼好在意的
但因為仍然發表了waynan不曾說過的言論
補充:
waynan不曾說過「苗栗縣違法錄取」是我自己腦補
waynan不曾說過「錄取者無取消資格,依然任教中」是我自己腦補
waynan亦不曾說過「苗栗縣為特定生考修改規則」是我自己腦補
(恩對我講了)
至於標題是指我求證我腦補內容的過程
在此向waynan致歉
=====以下原文留存供各方打臉========
本案於本篇文章中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589513800.A.063.html
版友waynan指稱苗栗縣於108年國中聯招錄取一無教師證考生為正式教師
https://imgur.com/T5BDztQ
並且為了使該教師錄取
修改了當年簡章
並列舉苗栗縣過往簡章接註明即使適應屆考生未取得教師證
應檢附「教檢成績單」為通過證明方得報名
推 waynan: 104 https://imgur.com/pIbwLab 05/16 00:06
→ waynan: 103 https://imgur.com/2ohAH16 05/16 00:06
→ waynan: 102 https://imgur.com/s6TwjOh05/16 00:07
→ waynan: 101 https://imgur.com/rqdL3kM 05/16 00:07
為求證本文
我查﹝苗栗縣108學年度國民中學新進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https://www.twstudy.com/wp-content/webinfo/BH/TH/TS/108-1/108-JHTJS-MLH.pdf
確實有別於往年必須要提出成績證明
108年只需實習證明書即可辦理
https://imgur.com/rUNBbfC
為查證是否如版友waynan所說僅苗栗縣更改資格
我查﹝新北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學新進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https://347.com.tw/files/mkt/teach/junior/108%E5%AD%B8%E5%B9%B4%E6%96%B0%E5%8C%97%E5%B8%82%E7%AB%8B%E5%9C%8B%E6%B0%91%E4%B8%AD%E5%AD%B8%E5%BA%A6%E6%95%99%E5%B8%AB%E8%81%AF%E5%90%88%E7%94%84%E9%81%B8%E7%B0%A1%E7%AB%A0.pdf
確實如版友waynan所說依然為無教師證者需有當年成績通過證明
https://imgur.com/IlelBzW
又查﹝臺北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學新進教師聯合甄選簡章﹞
https://www-ws.gov.taipei/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MzQyL3JlbGZpbGUvMTAxNzMvODAwNDg3My85NWNmNWEyMS1hNDEwLTQzNmUtYTQxYS1mYjJmNDE4YTA0YjMucGRm&n=6Ie65YyX5biCMTA45a245bm05bqm5biC56uL5ZyL5rCR5Lit5a245q2j5byP5pWZ5bir6IGv5ZCI55SE6YG457Ch56ug5YWs5ZGK54mILnBkZg%3D%3D&icon=..pdf
依然是需教師檢定通過及格證明才可報名
https://imgur.com/rJqVDlB
還查了高雄、台中、新竹、桃園 皆為需及格證明
至此可確定苗栗縣有自己的玩法
那為何會從要通過成績單改為報考證明即可報名呢
個人推測是因為自107年起教師檢定改為1年2次
因此108年教師檢定日期為108年3月及6月 (6月考試報名為同年4月)
https://tqa.ntue.edu.tw/TEA01View.aspx?ASParam=dlNTWSUwZiUyNiUzZXIlMWFwcCUxZiUwMSUwMSUwMCUxMA==
可推測放寬資格實為惠及參加第二次教檢考生
並簡章和切結書中都有註明同年7月未取得教師證者取消錄取資格
此為教師甄試常態 並無不妥之處
事情至此尚未結束
版友waynan指稱該年度正取教師並未取得教師證
且苗栗縣並未取消該考生資格 並且依然任職中
https://imgur.com/KlBYg5N
身為一個上下班會檢舉違規停車的檢舉仔
我翻查了教師法第十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20040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聘任,以具有教師證書者為限。」
也就是說就算苗栗縣有自己的玩法
按照母法規定 該師如果在起聘前無法取得教師證
即為違法聘任
雖然我還是覺得不可能
所以特地查﹝1080708國中得參加新進教師分發作業名單(公告檔)﹞
https://www.mlc.edu.tw/downloadfile.php?aid=10706&download=39020&code=f80ca68101c17e04e63c57f8b9baf1c8
本版也有歷史紀錄可查
https://pttcareer.com/studyteacher/M.1562713883.A.64B.html
所以我真的想知道以下三位教師
J108010020 徐○浩 1 正取
J108010017 張○榮 2 正取
J108010036 蔡○君 3 正取
哪一位是你口中所說無證錄取並依然任教中的教師
身為一個愛檢舉的可撥仔
實在不能忍受這種事情發生
你只要告訴我是誰
我保證寫實名檢舉信至
苗栗縣教育局、教育部、監察院等單位實名檢舉
來~ 告訴大家! 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