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國小] 109新北這樣臨時更改考試規定是合理的嗎?

作者: Stateman   2020-07-12 09:57:21
抱歉佔用板上資源
此篇待m8403051友善回應後會自行刪除
致m8403051:
因為我傳了訊息給您,您有上站卻未回應
無奈之下,我只能佔用板上資源在這裡正告您了
感謝您在發現考試時間與您認知有異時
便立刻向我致歉,並且指出這是需要修正的瑕疵
只是在攜帶資料紙張的部分
就連Mieke都承認自己的錯誤了,
您是否也要再為此修正文章與道歉呢?
最後,刪文並不違反法律或規定
您以「前科」來形容,我覺得有點過分了
刪除之前的文章,
只是發現當初有說會自行刪除,避免佔用版面
後來卻忘記了,才在昨天刪除
並不是有什麼不光彩的內容,望您能理解。
※ 引述《m8403051 (大吉嶺紅茶)》之銘言:
: 前文有老師提到實驗教育組, 經查實驗教育組確實說課口試合計 20 分鐘
: 因此編修此文移除口說的部分, 並對 Stateman 老師道歉
: 但是此份簡章似乎有可議之處, P29
: (一)場次分配:
: 1. 第 1位說課者於上午 8時抽定說課主題,準備 60分鐘後,於上午 9時
: 上台說課。說課結束後,隨即於同試場進行10分鐘口試。
: (二)時間分配:說課及口試時間合計以 20分鐘為限
: 這兩點似乎有矛盾, 若有人認識局裡的人, 建議他們做出修改,
: 免的明年 copy & paste 又造成考生誤解
:
作者: Mieke (慟...)   2020-07-12 10:12:00
真的很氣耶你你可以亂說我認證,別人不能用「前科」。
作者: m8403051 (大吉嶺紅茶)   2020-07-12 10:20:00
我並沒有收到您的信件喔另外, 規則的部分並沒有排除實驗教育, 這部分是你要向主考單位據理力爭的, 這部分及"刪文前科"的字眼不做修改PTT做為公共論壇, 版友們回應你, 也希望這些資訊能夠給其他後進作為參考, 大家回你一堆後被刪掉, 是希望以後大家都不給回應嗎? 反正回了也會被刪除, 這樣風氣對嘛?
作者: Stateman   2020-07-12 11:37:00
沒關係,那我知道您的意思了。另外,如果您對於刪文有這麼大的反感,建議可以向站務管理人員或板主據理力爭的,限制實習教師板的文章不得刪除,那一切都會很符合規定的。
作者: Dalaia (我是公的別水球我)   2020-07-12 13:57:00
你的問題也可以拿著簡章向教甄事務委員據理力爭試試
作者: terry1043 (蕃薯)   2020-07-12 14:15:00
真的很在意就找議員立委吧,不過也很難改變結果
作者: an123456781   2020-07-12 15:43:00
應該這樣說,即使沒有規則說不能自刪(少數有些板有),但是公共論壇就是同m大所說,任何討論都是希望能給大家參考,很多人熱心回應結果一起被刪掉,的確讓人反感你可以說刪文不違反規定,但是他人當然可以因我你有這個習慣而給你負面的評價還有PTT要寄站內信(當然id要大對)才確保能收到,如果是水球,我是APP的訊息功能,不見得會看到*或是
作者: Stateman   2020-07-12 17:20:00
an大,我能理解您的想法,但這或許只是使用習慣的差異,因為這篇文章開頭我已經有聲明,如果之後刪除此篇文章,還請您見諒。
作者: koala0910   2020-07-15 13:41:00
當過考生,也當過陪考團,這個考試規定更改得有點誇張都到了複試,一定是根據簡章卯起來練習如果現場才改,會讓考生很慌張今天的面試的是原校校長,有認識的考生應該要避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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