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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天表示,已規劃「教育實習獎助金」並編列111年度預算,預計自明年1月起,教
育實習學生每人每月可領新台幣5000元,至多請領6個月。
民國91年師資培育法修正後,將教育實習師資生定位從「實習教師」改為「實習學生」,
並逐步停止給付實習津貼。台灣師範大學等9校學生會向教育部陳情,提到教育實習期間
無津貼可領,承受龐大經濟壓力。
教育部指出,基於鼓勵師資生參與教育實習,獎勵教學以提升教育實習成效,已規劃「教
育實習獎助金」,並籌編111年度預算並送立法院審議,將等預算審議通過後實施。
教育部提到,獎助金屬獎助性質,不分師資類別,預計自民國111年1月起,依師資培育法
規定修習半年的教育實習學生,每人每月可領5000元,至多請領6個月,後續將由師資培
育大學檢具當學期實際修習教育實習學生名冊,請撥轉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