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實習與教師檢定的相關時程來看
這個條款與切結只針對「先實習後檢定」的老師 (而且是108年以前)
且是針對「上學期實習,在3月初考教檢 」的情形
通常是4月中會有教檢成績單,6月左右拿到證
(但是我由於教師證上資料有誤,又等到7月中才拿到證)
現在改新制以後,是否會造成權益受損
由於經歷新舊制轉換,所以分成很多種情況 (有差別的只有第5點)
1.純新制師培生 - 6月教檢通過、上學期實習
6月檢定先通過,並且立刻在上學期(8-1月)實習
這種狀況完全與以往無異,就是可以在3月底開始參加下一學年度的教甄
2.純新制師培生 - 6月教檢通過、下學期實習
6月檢定先通過,並且在下學期(2-7月)實習
這種狀況拿到教師證,理應比7/31晚(因為實習到7月底)
不過其實與過往「先實習後檢定」相比,並沒有吃虧
過往某些因素而選擇下學期實習的師培生
實習結束後(7月底),也必須等隔年的三月才能考教檢
同樣不能在實習結束立刻參加正式的教師甄選
3.純新制師培生 - 6月教檢沒過
沒過的話,要等隔年6月才能再次考教檢並實習
與以往無異,過往前先實習後檢定時代,教檢沒過就是再等一整年
4.舊制師培生選擇新制
107以前取得師培生資格,但選擇新制(先檢定後實習)
此狀況與新制幾乎無異
5.舊制師培生選擇舊制 (這是唯一有影響的)
107以前取得師培生資格(為舊制),且選先實習舊制的師培生
若在上學期實習,實習後卻要等到6月才能考教檢
拿到教師證的時間也晚於7/31,無法同過去舊制時立刻參加教甄
(以前是實習結束後於3月教檢、6-7月拿到證,4~6月用切結書來考教甄)
之前在新舊制轉換時,我覺得這點最不合理
過渡條款宣稱舊制師培生在113年之前可自由選擇新制或舊制實習
然而只有108年還有舉行3月的教檢 (108年有兩次教檢)
在109年後卻只有6月的教檢
換句話說幾乎逼得108年還沒完成實習的舊制
接下來只能選擇新制了,若選擇舊制就是無法在7/31前拿教師證
(從取得師培資格到實習,多於兩年的大有人在)
所以所謂的新舊轉換,根本只做了一年而已
不曉得是否每間大學的師培中心都有把這個講清楚
(你選擇先實習再檢定,會面對無法下學年開始立刻有教師證的狀況)
如果沒有講清楚,某些舊制師培生傻傻選擇先實習的
可能就會遇到這個很囧狀況 ...
而回到本文
這個7/31前拿到教師證的狀況也不存在了
即使是舊制選擇先實習後檢定的,也不能在7/31前拿到教師證了
(因為考試的日期已經變了,根本沒有為了舊制先實習存在的教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