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有版友詢問,小魯來解惑一下,順便驗收自己生理學有迷有還給老師 @@"
2011年之前,台灣一直沿用美國運動醫學會ASCM的運動標準:333,每週運動三次,一次
至少30分鐘,最大心跳率到達130下 (最大心跳率隨著年齡的不同而有點不一樣,粗淺的算
法是220 - 年齡),其實滿多運動手錶或app,也是用這個標準去估算運動量。
不過2011年之後,台灣推的是『動動150 』,這好像沒啥人知道,但是是為了因應WHO對於
運動的新定義。
動動150指的是,每週身體活動150分鐘,分散至5天,每次至少10分鐘 (可累積,例如10
分鐘* 3次),只要是非勞務性的身體活動,然後可以增加肌力 (通常指的是大肌肉群的肌力
)、關節靈活度、心肺耐力的運動,都能稱為運動,很幸運的是,版上的各位選擇了一個,
同時擁有這三大要素的運動,游泳。
當然不同族群和需求,有不同的運動處方,這實在太多了,講不完啊…大guy4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