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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影響 體育署:救生員證書效期延長1年
記者簡明珠/臺北報導
教育部體育署於今(8)日表示,持有體育署核發的救生員證書,效期在中央流行疫情
指揮中心成立日(109年1月20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到期者,證書效期延長1年,但救生
員仍須於本次延長期內完成「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規定的複訓及安全講習時數。
今年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部分承辦救生員複訓的受認可救生訓練機構反映
,複訓班次難以正常開設,使救生員無班可參訓,無法在證書到期前展延效期。
體育署指出,按「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第9條規定,救生員經累積16小時以上複訓且
合格,並完成自108年起每年至少6小時安全講習者,於證書到期前1個月到6個月間,得申
請救生員證書展延3年效期。
體育署表示,為協助救生員因應證書無法展延的狀況,體育署參考衛生福利部延長各級
救護技術員證照效期1年的作法,公告救生員證書效期如在1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間到
期者,效期延長1年;估計約有3,600名持有體育署核發救生員證書的救生員證書效期獲延
長。
體育署指出,救生員證書效期延長1年的政策,主要是希望與救生員一起度過疫情難關
,也希望受認可的救生員訓練機構評估疫情發展,執行完善防疫措施後開設適當複訓班次
,協助救生員展延證書效期。體育署也提醒,適用本次證書效期延長1年的救生員,須在
延長期限內完成複訓及安全講習,以符合「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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