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偷可] 好晚了…可是我還是要發法律黑特

作者: deepLearning (深度學習)   2016-11-18 01:45:08
我覺得司法改革應該先廢除 所謂修過幾學分才能考律師、法官的 神奇制度
為什麼別人考得上 你要用修過幾學分去限制他
更何況各大學不同 如果是文化大學的法律學分 會等於 台大的法律學分嗎?
更可笑的是 台大自己的法律系教授也是在上面講講話 還不如書裡寫的詳細
去混過個考試 這樣到底有捨麼意義?
我到覺得 這種修過幾學分才能考律師、法官的制度完全是法律人在自慰
我有學長 電機系畢業考上司法官 不過他也是修過法律學分的
司法改革應先廢除 修學分才能考律師法官的爛制度
如此才能為法律界注入新血 達到真正的司法改革
不然裡面都是一團死水 又有捨麼創新可言?
作者: p9i1n0g0u4 (茵草冠)   2016-11-18 02:05:00
唉唉…我是不知道你老師是不是沒用可是我的老師我覺得比單純的課本有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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