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這裡是充滿愛與閃光的偷可板

作者: kuso10582 (Piscine)   2018-08-28 20:11:19
※ 引述《sp89005 (Arioka Kirito )》之銘言:
: 以前我國文老師說 除非是台灣教育部認可的通同字 (比如說台和臺)
: 不然她的考卷和作業上 不準出現簡體字
: 台灣大部份人都不使用臺這個字了
: 都用台<<<
: 而香港依然會使用"臺"呦
共用字真的很麻煩的說
官方的公文好像還是會用 "臺" 這個字的樣子
台 就比較大眾使用就是了
我覺得這兩個的差別
就跟 一 二 三 四 五 這種數字一樣
在銀行或郵局 都得寫 壹 貳 參 肆 伍
就像是大小寫的區別
臺 跟 台也是這樣的子的感覺
就平時 兩個都可以
可是到了比較正式的時候 要用臺
另外
教育部4說 台 是 異體字 不是簡體字 就是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