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夫妻合併申報問題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4-05-27 08:23:18
我和我太太是101年結婚,所以102年所得是要合併申報,
我有用軟體試算若是我以個人申報的話,我加我母親扶養,可以退稅一千多,
我太太加上岳父母二人扶養,也是可以退稅近二千元.但合併申報,以我當納稅義務人
變成要繳六百多元的稅.
但因為岳父母二人扶養名額全給了我太太,所以太太的哥哥只能一個人申報,他變成要
繳二千元整的稅.
假設岳父母其中一人扶養名額給她的哥哥,我們合併申報部份會變成六千至七千元的稅,
她哥由原本二千元的稅就變成不用繳.
我太太說因為岳父母扶養權沒給她哥哥,造成她哥要繳二千元的稅,他的稅要我幫她哥哥
負擔.
現在我傻了...我該要幫她哥繳這二千元的稅嗎?畢竟我目前還是要繳合併的600多元的稅
(但考量到若是岳父母扶養額全給她哥,我們合併申報部份就變成六千至七千元..也是對我
們夫妻不利)
作者: chimoon (晴月)   2014-05-27 09:21:00
你們撫養公婆可以省稅6000多元,所以幫哥哥付2000元,你們
作者: chimoon (晴月)   2014-05-27 09:23:00
還是省了4000多元,Z>B ,總體來說你們還是有省到!不該看你們繳多少,而要看省了多少,心裡才過得去!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4-05-27 09:34:00
很好奇.為何夫妻一定要合併申報,怎不能視合併或分開結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4-05-27 09:35:00
果,視哪一個對自己有利來選擇呢
作者: akakapo (世事無常)   2014-05-27 11:07:00
你說的是你岳父岳母吧,"公婆"是你太太對你父母的稱呼耶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4-05-27 12:18:00
打錯,是岳父母,來修文
作者: cdfreen (我愛你 520)   2014-05-27 12:29:00
稅法規定夫妻一定得合併申報,只有第一年才可以選擇分開或合併。
作者: cdfreen (我愛你 520)   2014-05-27 12:31:00
尊親屬的扶養協調,對某些家庭來說是大事,好好講不要破壞感情才好。
作者: cdfreen (我愛你 520)   2014-05-27 12:34:00
我比較同意一樓的說法要看省多少來決定比較好
作者: shirochan (小白)   2014-05-27 12:41:00
想請問父母扶養問題,一定要父母全部給一個人報,不能父和母各給一子女報嗎?兄弟也不能同時報公母為扶養嗎?
作者: cdfreen (我愛你 520)   2014-05-27 12:41:00
不一定要給同一個人申報,你們可以自由組合
作者: cdfreen (我愛你 520)   2014-05-27 12:42:00
當然不能同時申報扶養父母,只能協調
作者: akakapo (世事無常)   2014-05-27 12:45:00
你們佔了便宜,情理上你當然需要貼補大舅子的稅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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