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第一次申報所得稅,因為我沒有自然人憑證,
所以要用扣繳憑單去報,但公司說去年(我還沒來)
有幫全公司的人辦自然人憑證了,所以今年沒有扣繳憑單,
公司就叫我請個假去國稅局臨櫃查,順便辦自然人憑證,
可是我不想為了這個特地請假,我就自己大概算一下所得,
然後再線上報稅,可是我的薪資剛好比扣除額少一點點,
系統說我應繳金額為0,然後我就上傳申報了,
想請問如果我自己算有少算的話,國稅局寄補稅單來會被加罰嗎?
我看網路上有人說惡意漏報會加罰0.5倍,
也有人說年收入25萬以下或少繳金額1萬5以下者免罰,
那我這樣算惡意漏報嗎? 可是其實我是沒有惡意的,
所以想請大大幫忙解決疑惑,拜託~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