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objohns (bobjohns)
2014-08-22 22:11:17我公司是用書審,遇到廠商說開發票加5趴,5趴稅金要先付,最後進項扣掉出項,最後在
退回來。
這樣一開始就不開發票,結果對我公司跟本一樣,而且還賺到5趴錢的時間價值。
是我想錯嗎?
作者:
llh117 (蓮心)
2014-08-23 09:35:00每間公司狀況不同,有些公司銷項多可省掉,所以進項也不想多
作者:
bobjohns (bobjohns)
2014-08-23 10:25:00公司營所稅,是書審只看營業額,不看費用
實際操作上來說是這樣沒錯,不過我猜 等一下會有國稅局的人出來譴責你。書審有時候也會被調帳喔 這時候補不出來的憑證就要補稅了...用所得額比較不容易被查帳
作者:
Arens88 (Arens)
2014-08-23 12:34:00營利事業受規範者,不僅只有所得稅法,尚有營業稅法、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等,書審不代表刀槍不入、水火不侵BTW,我不是國稅局的,沒有譴責的意思....
作者:
bobjohns (bobjohns)
2014-08-23 14:38:00我公司覺得自家不夠大不會被抓,我想也是。國稅局也是抓大放小。
有時候也不是只看公司大小 你平常沒拿進項 401進項少5月申報營所稅灌費用成本到書審率 數字差異太大一樣會被發現異常。 而且補本稅就算了,還會面臨罰則問題營所17% 營業稅5% 建議你乖乖拿發票吧~比較妥當
作者:
yss (我內向含蓄害羞網遊文,8)
2014-10-30 00:22:00進項差異異常就會被查了,對方被抓到漏銷你也一樣違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