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贈與人戶籍地距離太遠
加上目前身體狀況不是合長途坐車
所以選擇用郵寄申報書來申報
但是在填寫方面遇到了一些問題
所以想來這邊詢問 如有不妥再請提醒我自刪 謝謝
我是受贈人 代替贈與人填寫申報書
依據"申報書應由納稅義務人簽章(委任他人代辦者,應加蓋受任人章)"
1.申報書上的贈與人簽章部分需要贈與人本人簽名
還是只要有贈與人的蓋章即可?
2.申報書上的贈與人簽章有贈與人蓋章後
旁邊需要加蓋我的印章?
土地增值稅與契稅是由受贈人(我)繳交
3.申請書上的扣除額(土增稅跟契稅)是否需要提列申報?
目前填寫方面 遇到了這些難題 還請專業人士替我解答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