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104年扶養及身障報稅試算

作者: oops77 (闇)   2016-01-25 18:36:13
不好意思,因為第一次要報稅
想請問一下這樣算是否正確...
我家有我爸(36年次)和我媽(44年次)和我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我媽和我弟沒有收入,我爸每月領公務人員退休金(一年不超過60萬)
我104年的總收入為900K,然後想報我爸我媽和我弟扶養
這樣我報稅是否為
900K-85K(免稅額)x4-90Kx4(標準扣除額)-128K(薪資扣除額)-128K(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56K
作者: occoppocc (OP)   2016-01-25 19:37:00
標準扣除額多扣了,只能扣一次。
作者: oops77 (闇)   2016-01-25 20:26:00
所以是只能扣我自己的標準扣除額嗎???我爸媽弟的不能扣?
作者: cdfreen (我愛你 520)   2016-01-25 21:30:00
他們是你的扶養親屬,你是申報戶,標準扣除額只有一個http://tinyurl.com/jh9l5xu 國稅局提供的簡易試算
作者: oops77 (闇)   2016-01-25 21:37:00
那這樣的話由我爸當申報戶會比較好嗎?這樣是否就可以多扣一個標準扣除額?(因為有配偶)但這樣我的薪資扣除額還是可以扣嗎?還是就不行了@@?
作者: cdfreen (我愛你 520)   2016-01-25 22:20:00
你沒有辦法當你爸的扶養親屬。你的報稅組合只有兩種,你當申報戶,扶養全部的人你自己單獨申報;你爸媽為另一申報戶,扶養你弟弟。你可以算看看這兩種組合,哪個的稅金繳得少以你爸的所得為免稅來看,你扶養全部的人比較划算
作者: oops77 (闇)   2016-01-25 23:40:00
好的!!!感謝你!我了解了~~~~謝謝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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