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所得稅申報及扶養問題

作者: capgene (曾幾何時)   2016-02-17 21:05:51
去年底結婚(今年完成登記)
除了過去股利全額扣抵,沒有其他節稅方式
因此對報稅一知半解,過去都是以自然人憑證報稅
即將面臨第一次已婚身份申報所得稅
自己的課稅級距是12%
老婆的課稅級距是5%
想請教有經驗的版友:
(1)該夫妻合併申報還是各自申報好?
(2)因老婆的弟弟收入未達納稅標準,若老婆想申報扶養她弟弟的小孩(未滿20歲)
是否需在同一戶籍?若需在同一戶籍,是否有遷移戶籍的限制日期?
(例:在報稅前於同一戶籍設籍滿1年)
麻煩版友釋疑,謝謝~
作者: conk (conk)   2016-02-17 21:07:00
結婚以登記為主,故你去年只能用個報個的,無法合併申報
作者: cdfreen (我愛你 520)   2016-02-17 21:17:00
今年五月是報去年的稅,去年你還沒結婚哦至於扶養其他親屬,不只有戶籍的問題,你得證明父母無能力扶養,不單只是看收入未達納稅標準,還包括財產#1HeQi-Yk (tax) 或/其他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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