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各位稅務達人
我與幾位股東共同出資買房後出租
想要賺取租金收益
因為想要走合法合規的方式 讓租客報稅
我們也合法繳稅
但是目前遇到一個問題
因為幾位股東的出資金額不同
如果今天成立有限公司
那麼我們會用公司先承租房屋
再以公司名義開立扣繳憑單給房東 開發票給租客
問題在於 我們有打算買下一間
那這時候原本的股東 未必是以相同的比例出資
這時候就會面臨股份異動的問題
甚至之後退股也是另一個問題
另外有人建議 找一個人當作2房東 一樣跟屋主承租
統一由這位2房東報稅 這樣比較單純
但是這樣的人並不好找 目前也沒有人選
想請問 對於這樣的商業模式 有沒有其它的建議?
或是說可以用一人成立獨資公司 其它人的出資用別的方式分紅?
這樣可以避免股權要變更的問題
希望有人能提供建議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