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皆未滿60歲
父: 計程車司機(隸屬車行),
多年前積欠銀行債務目前尚未還款,
信用破產,各銀行帳戶早已被凍結。
母: PT,無正職收入證明,所以不用報稅,
資方也沒有提供勞健保,也還沒有加入職業工會,
另外因為爸爸的關係,配偶帳戶連帶被銀行凍結
我: 有正職收入及勞健保,
想請問以下報稅問題
1. 若我申報扶養媽媽(未滿60歲),會不會影響媽媽日後申請加入職業工會?
2. 如果要申報扶養媽媽,需要提列哪些證明文件嗎?
3. 媽媽被我申報扶養的話,對爸爸的銀行債務會有影響嗎?
- 例如: 銀行找我要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