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個關於 房東收入報稅 的問題
我這算法是否正確
之前父母給我報扶養 我的所得稅級距是 20%
也就是 因為有報扶養 所以每年可以少繳 20% * 8.5 * 2 = 3.4 萬
最近,我爸有一個房子要租人 年租金是 50 萬
我爸有房租所得是否還可以報扶養 ?
所以如果可以
一年就要繳 50 * 0.57 * 20% = 5.7 萬
所以如果可以報扶養 變成我要多繳 5.7 - 3.4 = 2.3萬
所以如果不報扶養
但是 我父母要自己報稅
(50 * 0.57 - 17 - 18) * 5% = 0
但是我就不能報扶養 我要繳 20% * 8.5 * 2 = 3.4 萬
問題1. 請問這樣是否正確??
問題2. 我父親有房租所得,是否還可以讓我報扶養?
問題3. 有沒有可能,我父親自己報稅,我母親給我報扶養,還是如果我父親報稅 就必須
夫妻合併申報,所以我也就不能扶養我媽?
問題4. 有沒有房租免稅額?補充保費要如何繳納?
問題5. 自用住宅房租免稅額上限12萬,不知道營業用的有沒有上限?
問題6. 是否有其他合法節稅的方式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