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請人做臨時工
然後要請我當人頭掛帳
說會先繳10%所得2%健保 剩下的才給我 我在把錢給他
他說不會列入所得清單 所以不會有稅的問題
我在想公司都先繳了...怎不會有稅哩...
我本身高於10%
有辦法先跟稅捐處詢問 某筆金額是否入稅?
發生時間今年5月
我可不想等到明年五月在去討..不太好看..也沒人記得
謝謝
聽他在唬爛,怎麼可能不列入所得清單,到時候你級距往上跳的時候,就不要來哀哀叫自己太天真了
你要明年才會知道...而且是跟你來的合併....級數往上的算的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7-10-06 06:23:00等坐牢的時候慢慢想?
不列所得清單的話,他根本不用申報,也不會有代繳10%和2%的事情發生。
作者: jw0311 (冷心冽情) 2017-10-12 13:19:00
當人頭都沒啥好事
作者:
f124 (....)
2017-10-14 11:22:00當然入你的稅阿 不然怎麼會叫你當人頭XD
當人頭,萬一被申報為負責人,將來欠債欠稅都由你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