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第一次列舉報稅不懂,請教高手
目前系統帶出
醫藥-生育費 約5萬
1.去年A醫院開刀住院,有申請理賠2間,分別(5+2)萬。系統自動帶出全年5萬,但提供給保險公司理賠單據,實際開刀+前後門診理賠約略有4萬初。請問醫藥-生育費項目是否要修改為(5萬-4萬初)的金額
2.如果我忘記給保險公司原始的收據總金額,該怎麼做比較好?向保險公司查那次申請理賠的收據總金額嗎?
因為不清楚到底那次送的單據有幾張,怕自己多算或少算..等等
如果我憑印象減4萬,收據實際可能4.5萬。那短少的0.3萬,未來會發生什麼事情?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