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贈與稅問題

作者: haraemiri (櫻華)   2019-10-01 13:04:16
大家好,
不好意思想請教一個問題
之前我爸爸過世,遺產中房產皆有貸款
我跟弟弟還有我爸爸的配偶各繼承一筆房產,
之後我爸爸的配偶賣掉其中一筆房產,
把貸款還清之後,剩餘的現金轉帳給我弟弟,
給我弟弟還他繼承的那一筆貸款。
現在爸爸配偶也過世了。
配偶的家屬報遺產稅,發現有這一筆轉帳。
說要我們付贈與稅。(因轉帳時間是在過世前2年內)
想請問大家,已經被課過遺產稅的遺產,
還需要再課一次贈與稅嗎?
謝謝!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9-10-01 14:33:00
那一筆應該算是贈與行為,而非《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第1項視同遺產的範圍。除非原PO的弟弟有被後媽收養。超過220萬的話,可能有贈與稅的問題。法律上,那一筆的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是你爸爸的配偶。就人情義理而言,我建議原PO弟弟去支付。看怎麼去補申報?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7條第1項第3款: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但贈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三、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事實認定符合上述法律規定的話,你弟弟就是贈與稅納稅義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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