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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flight (艦娘在手 天下我有)
2019-10-08 22:48:28直播主每月銷售貨物8萬元 應辦理稅籍登記
中廣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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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網路直播拍賣商品成為一股風潮,北區國稅局提醒:如果個人是以營利為目的,每月
銷售貨物達8萬元者,必須辦理稅籍登記並課徵營業稅;到今年9月底,北區國稅局查獲直
播主沒有辦理登記及短漏報銷售額,補徵稅額達2千5百多萬元。(李明朝報導)
北區國稅局官員表示,隨著網路發達,再加上消費者購買習慣的改變,國內網路直播販賣
商品,越來越多,大部分的直播主販賣的商品,都是進貨再銷貨方式進行,個人如果是以
營利為目的,專門經由其他管道收購二手商品,採進、銷貨方式經營,透過網路拍賣賺取
利潤者,依據「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及「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
貨物或勞務辦理營業登記作業說明」規定,每月銷售貨物達8萬元者,必須向住(居)所
或戶籍所在地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稅籍登記並課徵營業稅,以維護租稅公平。
北區國稅局呼籲直播主自行檢視,如果每月銷售額超過 8萬元,沒有辦理稅籍登記者,請
儘速依規定補辦,以維護自身權益。
北區國稅局也提醒義務人,若有稅籍登記疑義,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