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報遺產稅 遺囑執行人優先

作者: sony577 (雙姓:《姓名權》平等!)   2019-12-18 17:09:46
2019-12-18 02:33
經濟日報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台北國稅局表示,民眾往生後的遺產稅處理,應根據當事人是否預立遺囑及法定繼承人,
來決定承擔的優先順序。
其中遺囑執行人為第一優先對象,其次才是繼承人及遺產管理人,若是以上角色都不存在
,才由國稅局指定公家單位協助申報。
台北國稅局最近接到一通詢問電話,甲君過世之後,因其父母也早已過世,再加上甲君本
人沒有結婚、沒有配偶及子女,甲君唯一的親屬是哥哥,已經是位年邁的老先生了,希望
能由甲君的姪子,也就是哥哥的兒子代位繼承遺產、處理遺產稅事宜。
官員指出,然而稅法上的優先順序不太一樣,遺產稅的納稅義務人,在法定繼承人之前,
還有「遺囑執行人」這個選項,只要甲君在生前有委託他人或機構預立遺囑,這位遺囑執
行人就會優先成為甲君的遺產稅納稅義務人。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423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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