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受疫情影響企業免辦營所稅暫繳 兩情況免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2-08-11 11:50:12
受疫情影響企業免辦營所稅暫繳 兩情況免提申請
2022-08-11 10:11 經濟日報/ 記者 翁至威/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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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今(11日)表示,營利事業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符合一定
情況,可在辦理今年度營所稅暫繳申報期間向所在國稅局申請免辦暫繳。報系資料照
9月將進入營利事業暫繳申報季,財政部今(11)日表示,營利事業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
炎(COVID-19)疫情影響,於紓困條例施行期間內,符合一定情況,可在辦理今年度營所稅
暫繳申報期間,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在國稅局申請免辦暫繳。
財政部表示,只要符合兩情況之一,即可提出申請。第一,是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
紓困條例第9條第3項授權訂定辦法,提供紓困、補貼、補償、振興相關措施者。
第二,或是受疫情影響,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例如自2020年1月起任連續兩個月之月
平均營業額或任一個月之營業額較2019年12月以前六個月或2018年以後之任一年同期平均
營業額減少達15%,或其他營業收入驟減情形)。
財政部表示,2020年7月31日及2021年8月6日發布令釋提供免辦理109年度及110年度營所
稅暫繳,減輕受疫情影響營利事業繳稅資金壓力。由於紓困條例施行期間已延長至2023年
6月30日,且考量國內今年4月起疫情升溫,部分行業營運仍受疫情影響,因此繼續提供免
辦理111年度營所稅暫繳紓困措施。
財政部進一步指出,上開措施採「申請從簡,認定從寬」原則辦理,有兩種情況的營利事
業,可免申請,直接適用。
第一種是營利事業已依該部109年7月31日令或110年8月6日令規定免辦理109年度或110年
度營所稅暫繳者,可直接適用免辦理111年度營所稅暫繳,無須再提出申請。
第二種則是營利事業於辦理111年度暫繳申報期間開始前,如已依規定經國稅局核准延期
或分期繳納營所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稅額,或核准退還營業
稅溢付稅額者,亦無須再提出申請,可直接適用免辦理111年度營所稅暫繳紓困措施,以
資簡政便民。
營所稅暫繳申報期間,以曆年制而言為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特殊會計年度比照推算
,如4月制即為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52877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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