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存貨融資借款 留意認列方式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3-08-08 09:33:41
存貨融資借款 留意認列方式
2023-08-08 00:00 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 /台北報導
https://reurl.cc/8ja0W7
圖/經濟日報提供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因資金需求,以存貨向租賃公司簽訂買賣合約書辦理融
資借款,並相互開立統一發票,此種交易雖有銷貨之名,但無銷貨之實,實際上存貨仍屬
於公司所有並未移轉,因此不能按統一發票金額認列進、銷貨,應按借款期間攤銷核實認
列利息支出。
中區國稅局官員說明,營利事業因營業所需以存貨售後買回方式向租賃公司融資借款,雖
有簽訂買賣合約書且依規定在銷售時相互開立統一發票,但該交易是以取得營業資金為目
的,其經濟實質為融資借款,不屬於商品買賣交易,不得當銷貨處理,其成本也不能認列

至於互開統一發票金額的差額,實質上是支付利息,應按借款期間核實認列為利息支出。
官員表示,營利事業要在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5條規定
,就申報營業收入與開立統一發票金額的不一致情形,在年度損益及稅額計算表的營業收
入調節欄項下調整說明。
國稅局表示,查核甲砂石公司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發現甲砂石公司因資
金需求,與乙租賃公司簽訂售後再買回合約書,契約有效期間為110年5月1日至111年4月
30日,甲砂石公司以砂石向乙租賃公司融資借款3,000萬元,開立統一發票給乙租賃公司
並帳列營業收入。
另外,甲砂石公司將從乙租賃公司開立的統一發票3,087萬元,帳列營業成本,因該交易
性質實為融資借款,不屬於商品買賣,因此甲砂石公司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的
營業收入以及營業成本不能認列該等金額;因就雙方互開統一發票金額的差額,按借款期
間依借款本金利息分攤表攤銷核實認列110年度利息支出為76萬2,753元。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應自行檢視,如果以存貨向租賃公司融資借款,應按融
資借款方式處理,不能按統一發票金額認列進、銷貨,以免遭剔除補稅。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35320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