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寬限期擬祭差別稅率 建商公會:寬限期還課稅?
2023-09-04 21:37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玲 /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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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研擬祭出的囤房稅2.0,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提質疑。 本報
系資料庫
針對政府研擬祭出的囤房稅2.0,不僅醞釀改採全國歸戶修法,且非自住稅率最高達4.8%
,財政部更規劃訂定寬限期兩年內的差別稅率參考基準,如一年內未出售稅率2%;中華民
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今(4)日表示,所謂的「寬限期」兩年,是給建
商的待售期,但是建案一拿到使照,若甫完工一年就開始課2%的囤房稅,超過一年(第二
年)還可能課到3.6%,寬限期還課稅,怎麼會是「寬限期」。
楊玉全強調,建商是投入勞力資本的生產者,不是購屋囤積者,但囤房稅2.0規劃內容卻
將建商生產的「產品」與投資囤房者的行為視為一同,一樣以最高4.8%的囤房稅課徵,已
引起全國建商的憤慨。
楊玉全指出,建商一直要到產品過戶給買方,才可以脫離囤房稅2.0的懲罰。但若建案產
品賣不出去怎麼辦?景氣很差怎麼辦?開發商經營風險大增;另外,拿使照到過戶,還要
經過測量、保存登記的行政作業,都更案更複雜,寬限期兩年的時間也不夠。
開發商表示,建商只是生產者、不是炒房者,政府擬推動囤房稅2.0、且寬限期還將訂差
別稅率,認為此舉無助於舒緩目前高房價,工料雙漲推升房價上漲的原因還在,這樣的政
策真的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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