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未開發票漏稅額0元 仍要罰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3-10-17 11:20:12
未開發票漏稅額0元 仍要罰
2023-10-17 00:16 經濟日報/ 記者顏瑋辰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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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示意圖。聯合報資料照
高雄國稅局查核皮件商陳老闆(化名)營業稅申報時,意外發現未開統一發票,金額達
200萬元,原核定該補徵營業稅10萬元,不過陳老闆累積留抵稅額超過漏稅額,雖免再另
外補稅,但漏報銷售額部分,仍遭國稅局裁罰4萬元。
高雄國稅局補充說明,裁罰主要分為「漏稅罰」及「行為罰」兩種。
漏稅罰部分,若各期累積留抵稅額大於所漏銷項稅額,沒有漏稅問題,不會因此遭罰;但
漏開統一發票就是未依規定給出憑證,行為罰仍逃不了,可處5%以下罰鍰。
依陳老闆情況,未開統一發票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4條「未依規定給與他人憑證」,陳老闆
一年內第一次被查獲,算是初犯,國稅局按漏報銷售額200萬元處2%罰鍰4萬元。
國稅局官員解釋,所謂的「留抵稅額」,是指營業人進貨的進項稅額,超過出售時的銷項
稅額,多繳的營業稅可做為留抵稅額,等到後續實際出售時,可用來抵減營業稅。
所以營業人漏稅額若低於留抵稅額,有可能出現「漏開發票、卻沒有漏稅」的情況,可能
會有行為罰,但不用處漏稅罰。
若只是漏開或打錯發票,能補救嗎?高雄國稅局提醒,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時,本應誠
實開立統一發票,將發票給與買受人,營業人並據此申報繳納營業稅。
官員提醒,如果不小心漏開統一發票,只要在別人檢舉前,或稅捐稽徵機關進行抽查前,
趕緊向各地稅捐稽徵機關主動補報、補繳所漏營業稅款及加計利息,就可免予處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50927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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