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應補稅案件 3月11前日繳納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4-02-28 11:52:31
應補稅案件 3月11前日繳納
2024-02-28 00:47 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 /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提醒,去年5月申報的111年度綜所稅結算申報應補稅案件,都已經寄發
稅額通知書及繳款書,繳納期限自3月1日起至11日止。
台北國稅局指出,111年度綜所稅核定補稅案件,台北市轄區約4.2萬件,補稅金額9.9億
餘元。
國稅局提醒,納稅人收到核定稅額通知書及繳款書,應仔細核對內容,如繳納通知文書有
記載、計算錯誤或重複情形,應在繳納期限(3月11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及更正申
請書,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請更正。
若核定稅額通知書及繳款書內容無誤,則應如期繳納,若逾期繳納將加徵滯納金,自2024
年3月12日起每逾三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至多加徵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
行。
國稅局指出,目前繳稅管道多元,納稅人可持繳款書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外,也可
以透過晶片金融卡、活期存款帳戶等方式繳納。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779633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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