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房貸轉貸列報 有前提

作者: haiduc (小火柴)   2024-06-24 10:26:01
房貸轉貸列報 有前提
2024-06-24 03:00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民眾列報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時,每一申報戶以一屋為限,最多
不能超過30萬元,若有轉貸情況,符合一定條件也可列報。
高雄國稅局表示,符合以納稅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名義登記的房屋,在課稅年度辦
理完成戶籍登記,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可在申報綜所稅時,申報房貸利息
列舉扣除額。
國稅局表示,當年度如改向另一家金融機構借款,來償還原來購屋借款,則在原借款未償
還額度內支付的利息,也可核實減除。
舉例來說,林先生2022年購買自住房屋時,向A銀行借款800萬元,利率2%,後來發現B銀
行利率僅1.8%,決定轉貸,因借款期間不重複,且符合自住條件,申報時可同時列報A、
B銀行利息,但計算B銀行利息時要留意,在原借款未清償範圍內的利息支出才可合併列報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8049841?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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