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代po,已拿到台積offer、要提離職

作者: luckysmallsu (B.J.T)   2016-03-22 08:17:31
特地回一篇
原po老公要捍衛自己的權利非常好 但通常離職這種東西都嘛是越早提出越好
正確做法是 你現在提出離職然後跟主管壓4/10 然後明講4/1~4/10中間要請特休
如果主管準假不是皆大歡喜什麼事都沒了
而不是你害怕休不到清明連假而"故意"拖到3/31才提離職
我前公司也有好幾人是在離職前休完特休的
但都嘛是提前一兩個月或更早提離職跟主管說好
當然或許真有公司可以這樣休 但要是你3/31提離職4/10走不了你要來怪鄉民嗎
拜託都出社會了 你以為是當兵休退唷?
還有就是關於特休每間公司規定都不同
如果是當年度多給你的假離職會扣回去
但如果是你應休沒休完的一樣會折現給你
真的沒啥好擔心的 都要離職了還在計較那幾天假 這格局未免也太小...
作者: kerorofrog (傻瓜青蛙)   2016-03-22 08:19:00
以前我從GG離職 老闆也是讓我修完特休再走
作者: kenwufederer (Nash)   2016-03-22 12:09:00
我想原po的意思是提早說而已不是剩下的特性不能休修正,特休假設剩下的時間請特休,就應該提早說而不是今天說,明天開始休到離職…法律沒規定交接,只是一種做人的方式跟奴不奴也無關,因為你這樣做還是休到假不過連這種事情都需要問,還能錄取GG,有趣
作者: way951753 (way)   2016-03-22 13:49:00
這種小事還要問人...
作者: oicejki (那裡有彩虹告訴我)   2016-03-22 18:39:00
法律來說當然一切照勞基法 但若是我接手又沒交接 就看日後要不要留給人探聽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3-22 20:10:00
留預告離職期間 就是為了交接用 鼓吹不交接的很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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