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地回一篇
原po老公要捍衛自己的權利非常好 但通常離職這種東西都嘛是越早提出越好
正確做法是 你現在提出離職然後跟主管壓4/10 然後明講4/1~4/10中間要請特休
如果主管準假不是皆大歡喜什麼事都沒了
而不是你害怕休不到清明連假而"故意"拖到3/31才提離職
我前公司也有好幾人是在離職前休完特休的
但都嘛是提前一兩個月或更早提離職跟主管說好
當然或許真有公司可以這樣休 但要是你3/31提離職4/10走不了你要來怪鄉民嗎
拜託都出社會了 你以為是當兵休退唷?
還有就是關於特休每間公司規定都不同
如果是當年度多給你的假離職會扣回去
但如果是你應休沒休完的一樣會折現給你
真的沒啥好擔心的 都要離職了還在計較那幾天假 這格局未免也太小...